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2018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

知识相关:交强险赔偿条例

第三章赔偿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看了国家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具体规定,心里有没有一点底了呢。当然比较复杂的情况还要保险公司在现场勘察后在决定赔付的多少。根据自己的责任情况赔付也会不一样的哦。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怎么办? 要求医疗机构更正。 门诊病历正常不应该改的。也有不正常的情况。你可以去医院问问。如果是他们开错的原因,应该能改回来。 病历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涉及到鉴定、医疗费的认定等等,可以去找治疗的医院医生,要求重新写更正后的病历,并且盖章。 修...


·建筑工程质保期到期移交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保期到期移交是怎样的项目部在公建房产通过验收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产品移交给房屋使用单位或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在项目部与接收方办理建筑产品交接时,填写《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建筑产品公共部位验收单》并由房屋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签字。在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质...


·交通事故车辆过户可以吗?
      交通事故车辆过户可以吗?一般是可以的,但如果有违章罚款等,应该在过户前处理完毕;事故赔偿与车辆买卖没关系,除非已经被诉讼保全。 不过户也可以卖,但是必须和原行车证上的车主去公证处做公证,表明签定购买合同及以后专使用其间的事故责任划分。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民法典意义上...


·一、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多少?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认定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


·无论是否有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该通知交警来处理相关的责任
      无论是否有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该通知交警来处理相关的责任认定程序,而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认定,而一般人却对这个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议是怎么进行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


·淮滨县车祸残疾赔偿金咋计算?
       一、淮滨县车祸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员工出车祸被辞退可以算作工伤吗
      员工出车祸被辞退可以算作工伤吗这种情况是很复杂的,如果员工发生车祸的时间是在公司下班后一小时之内,根据我国劳动法,是应该算工伤的,应该享受工伤待遇的。如果发生车祸的时间不是公司下班后一小时之内,则不可以算工伤。可以按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二、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1、员工辞...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一般车祸的赔偿包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二、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具体是什么?1、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


·交通事故提车的时间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都会将车扣留起来方便调查,根据事故的严重性车主提车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那么交通事故提车的时间到底是多久呢?将在接下来的文章里告诉您。 一、一般交通事故提车的时间 事故车辆一般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该放车。除非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依据《道路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