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可以买卖。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在进行小产权房买卖的时候,我们需要掌握以及学习有关小产权房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制度,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造成严重的损失。但是需要我们明确了解到的是在进行小产权房买卖的时候,我们要有由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出售许可证。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在房屋买卖,卖方需要交出房屋,买方需要支付交款,之后双方需要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在办理完这些事项后,房屋的受让方需要办理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拥有国土证证明这块...


·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
      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目前,有许多人想知道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是国家进行基础规划或者建设基础设施占用土地,就会进行给予个人的征地补偿。如果用于商业目的用地,同样要进行征地补偿,如花都万达城征地,那么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下面以广州市征...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日前,山东省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上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本次调整要求,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上调幅度控制在10%至50%范围内,最低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提高到5万元/亩以上。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法定征地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房地产买卖在我国是十分常见的一个行为,因为现在每个人结婚几乎都要首先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的购买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地产买卖...


·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国家对于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约束的,对于一般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比一般住宅土地更短一些,因为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从获得该地使用权之时算起的。下面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了安置用地的概念,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安置用地的使用年限...


·到法院起诉土地纠纷要什么手续?
      到法院起诉土地纠纷要什么手续? 发生土地纠纷应该由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如果对有关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自然人(个人)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 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什么?地役权与相邻权的作为《民法典》下的两种权利,两者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同时他们也很容易混淆概念,在下文中我们主要介绍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以便能更好的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来对两者进行区分。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什么?所谓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土地的方便与利...


·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有多久
      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有多久 盛景时代是宁兴的地产行业,有很多人有意向来进行购房,购房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我们知道,任何土地使用都是有使用期限的,对于购房者来说土地使用权期限很重要,那么,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有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缴纳多少税都有哪些规定
       很多人都不是很在意,自己买的商品化住房并不是无限期的居住的。商品房的住房使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有期限的,具体的期限还要看开发商在拿地时的期限为准。那土地的使用期限到期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缴纳多少税都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 ...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只要是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若是房产商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将会造成以下我描述的情况,下面有为你解答。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