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从上述这几个法条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征地的“审批机关”还是“实施机关”来看,都与村委会和镇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征地的审批机关只有“国务院和省政府”,征地的实施机关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村委会和镇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所以他们是没有权力进行征地拆迁的。

实践中,村委会或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通常扮演着协助者的角色。作为基层干部,上述人员既熟悉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流程又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在补偿安置方面有很大的话语权,虽然职位低但权力很大。

然而,很多村委会或镇政府虚构国家征收土地的事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以谋取暴利。还有的村委会或者镇政府采取租赁土地的方式代替土地征收,这种买卖土地、以租代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面对这种情况,村民应当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村民有权拒绝镇政府、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即使遇到“强征”、“强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村民最好及时委托律师代理维权事宜。


·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在农村,村委会是代表广大村民行使权力的,一般的大事小情都是村委会出面解决。政府在征用农村土地时,会要求村民签署一份补偿协议,将补偿款、补偿方式等确定下来,通常村民会授权给村委会办理。那么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具体讲...


·中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最短是多少年?
      中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最短是多少年?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湖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湖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湖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1、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


·农村土地确权到期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到期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有关《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其“长久...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征收土地进行各种改建已成为常见的现象,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也需要对被征收土地方进行补偿。同时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所以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都存在着差别。那么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三门峡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峡是我国的最大的水力发电站,供电量可以说是世界最大,但是在初期的建设中为了建设征用之后将会给农民造成一定的损失,而征地补偿就是在弥补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附近的村民的合法利益不到任何的损失,那三门峡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农村老房子倒了土地使用权问题怎么解决?
      农村老房子倒了土地使用权问题怎么解决?宅基地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继承人就再无房屋可以继承,然而,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继承人无权继承宅基地。按相关规定,因原房屋自然坍塌,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


·非农户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
      征收土地所分配的费用一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法律问题,而农村征收土地就更为敏感一些了。农村集体中一些人的房产在当地,但人却是非农户口,那就这部分人的土地征收费用是否给于一直是争议的问题。那下面我们就非农户征地补偿最新政策这一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 是否具有本集体...


· 随着各个区域房价的不断地攀升,二手房买卖市场也依然的非常
       随着各个区域房价的不断地攀升,二手房买卖市场也依然的非常火爆。在生活中,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同样在买房的时候也需要。而且二手房的购买比起一般的商品房的购买更加繁琐、复杂。那么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重庆二手房...


·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都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各地对于土地的利用率在不断提高,各地征用土地之后需要给土地所有者支付有一定的补偿。有些人可能对于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并不是很清楚,那么,长沙征地的补偿都有哪些新标准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长沙征地补偿的资料,供您参考。一、相关条例:按照《关于执行湖南省...


·与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有效吗
      光是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征地是商业用途,那肯定要村民签字同意才行的。征地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且在最终的方案中需要体现出村民的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