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不兑现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不兑现怎么办?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存在涉及到有赔偿金那么在协商之后用人单位就应该要立即的进行支付,如果存在不给或者是迟给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必定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对于劳动者就要及时的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辞退员工补偿工资包括年终奖吗
      辞退员工补偿工资包括年终奖吗?辞退员工补偿工资包括年终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这里说的过年,是指农历过年,也就是春节。在这段时间,可能有些单位还会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就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这个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一、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


·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几种情形
      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几种情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但是以下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双重劳动关系风险怎么规避?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一个单位工作需要和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建立,也可以通过工作表、工作证等等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这就是因为两种劳动关系的建立方法导致现在很多人有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可能引起劳务和经济纠纷,所以我们需要做好双重劳动关系风险的规...


·申请工伤认定不了怎么办?
      不管是在上班途中,还是在工作场所,职工发生受伤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受伤后,所在企业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劳动局会展开调查,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那么,申请工伤认定不了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申请工伤认定不了怎...


·建筑工程可个人承包吗
      建筑工程可个人承包吗? 建筑工程通常都是建筑公司承包并施工,但有些个人有时候也想承包。那么,建筑工程可个人承包吗,个人承包的建筑工程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到底可不可以个人承包。 一、建筑工程可个人承包吗 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


·工程款迟延给付违约金怎么算
      工程款迟延给付违约金怎么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2、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


·工伤鉴定时还需要检查吗
      在工作中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伤的认定、赔付一应程序都是有法律的规定的,在工伤鉴定时,需要检查的项目也是有法律的规定的,有些小伙伴对于在做工伤鉴定时是否要进行身体检查存在不少疑问,今天我们主要给您搜集关于工伤鉴定时还需要检查吗这个问题的资料,看一看在做工伤鉴定...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一、申请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劳动仲裁委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申请。 当事人申请不符合管辖规定的,劳动仲裁委将不予受理,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 二、申请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一、工厂倒闭怀孕员工的补偿怎样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如遇工厂破产倒闭,劳动关系无法存续,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加班工资可以按基本工资算吗?
      加班工资可以按基本工资算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