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务合同是什么意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双服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以支付义务对待对方的合同。销售合同是典型的双重服务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合同是双重服务合同,如销售、互惠、租赁和承包。双服务合同与单服务合同最典型的区别在于,三种防卫权的行使包括同时行使防卫权、先行使防卫权和不安防卫权。1.
同时行使辩护权。行使的条件是:共同债务在相同的双重服务合同中;无先后次序;(二)双方债务期满;(二)对方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另一方未履行或同意履行。2.
先行使辩护权。行使的条件是:同一双重服务合同中的相互债务;有一系列的表现;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第一个履行义务的人不履行或者不履行约定的义务。3.行使防卫不安权。行使的条件是:共同债务在相同的双重服务合同中;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有义务在以后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履行明显减少。另一方应及时将履行情况通知另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相互债务不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当对方的债务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按照履行顺序互负债务。先履行的一方和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不遵守协议。履行债务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五百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免除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当事人没有确实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依照本法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提供适当担保时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保证的,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买卖合同的诉讼费缴纳是如何收取的?
      解除买卖合同的诉讼费缴纳是如何收取的? 一、解除买卖合同的诉讼费缴纳是如何收取的? 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10万元至20万元...


·物业管理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物业管理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1、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最长期限是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2、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一、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约定变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变更 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产品数...


·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是否成立关系着合同是否生效。法律有规定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相对应的,合同要想成立也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讲,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此外,当事人还要注意合同成立的地点,以确定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那么,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呢?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 一、合...


·设计合同是无名合同还是有名合同
      设计合同是无名合同还是有名合同 一、设计合同的概念 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方,亦称发包方)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包方或者承接方)为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协议。 二、设计合同是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有名...


·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在社会的经济交易活动当中,为了对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做出规定与说明,一般都需要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用力的合同。但是有些时候由于情况的变化,会出现一方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本文中就针对该问题给出了分析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对...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许多知名企业选择以特许加盟的方式为自身扩大知名度和引进资源成本。在特许加盟的过程当中,合同的签约是一个至关紧要的环节,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 ...


·赠与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赠与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件事情就是签订合同,在法治社会中签订了合同才能喝以后自己的权益,签定合同的场合通常都是在办理比较正规的业务,日常生活中贷款都需要签定合同,而在财产赠与的时候也需要签订一定的合同,那赠与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赠与合同签...


·合同法的效力有哪些
      合同法的效力有哪些 一、合同法的效力 1、生效的合同,即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的合同,这里所说的无效是指合同确定的、自始的、永久的无效。 二、合同法上规定的无效合同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在这里应理解为政治国...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