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付完尾款退货是否能退定金要根据退货的原因分析,因为质量不合格才退货的,对方需要退回定金,且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二、定金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在尾款都已经付完了的情况下,相信收货方不会无缘无故退货的,如果质量不合格,不仅能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还可以要求供货方退还全部的货款。但是,定金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要求退回的。



·诈骗50多万逮捕后积极退款能取保候审吗
      诈骗5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能积极退赃退赔的,且为初犯的,可以争取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就应该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采购方支付货款,而销售方则按时发货。这份买卖合同对双方来说都十分重要,其中包括一些基本条款,比如违约责任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责任。那么,民法典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


·有男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男人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


·合同法中的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怎样的
      合同法中的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下,债权与债务的转让显得尤为普遍。但人们在对于资金财产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却并不了解甚多。所以往往会出现一些纰漏,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合同法中的债权债务的转让,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


·遇到债务人逃跑我们该怎么办?
      遇到债务人逃跑我们该怎么办?(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


·不具备偿还能力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怎么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欺骗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行为。在实践中,有一些借款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向他人高息借款而导致他人的经济损失。这种行为也是可以构成诈骗罪的。那不具备偿还能力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怎么量刑?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不具备偿还能力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怎么...


·借条转给别人处理是合法的吗?
      借条转给别人处理是合法的吗? 一、借条转给别人处理是合法的吗? 借条转给别人处理不一定是合法的,是否合法由转让前是否借款人、出借人、受让债权的人是否已经就转让事宜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


·银行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
      银行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银行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的计算规规则为:1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将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3%人民币作为违约金;1-2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2%人民币作为违约金;2-3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1%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混同 包括三种情形: 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 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二)狭义的混同 ...


·离婚协议中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中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离婚协议中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下列问题: 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 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 3...


·夫妻债务如何区分2023
      夫妻债务如何区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