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款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贷款的过程中,才虚假手段编造贷款项目从而打算非法占有贷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往往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这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那通常对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但上述“数额较大”的规定,已经被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所变更。该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2万元,“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已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执行,即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贷款诈骗罪怎么认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由于在贷款诈骗罪当中有明确的数额限制,因此要是实际诈骗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此时无法认定行为人就构成贷款诈骗罪,不过也不会说就不进行处罚,但这里的处罚一般都是行政方面的。至于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上文中我们也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下帮助。



·借款?投资?
      案例:袁先生自2017年12月开始,与妻子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公司。目前,餐饮公司仍在经营当中,但是开业后有亏损,未审计具体亏损数额。 高先生与袁氏夫妻系朋友。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高先生先后5次向袁氏夫妻转账共计15万元。一年多以后,高先生以袁氏夫妻借款未还为由,向...


·伪造借条怎么鉴定指纹?
      借条,就是双方借钱时候的一个最有利的凭证,借条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协议,约定好双方借款的今天,规定什么时候还款,利息是如何等,只要有签字画押,就存在法律效力,那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假冒假条的行为。那么伪造借条怎么鉴定指纹? 一、 伪造借条怎么鉴定指纹 指纹是具有独特性的,是永远不...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互相债权、互负债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照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制定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这是法律保护当事人意思自由的一种重要举措,则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生效呢?下面我们就来简单总结一下。 一、债权债务抵消协...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1)预期企业经济效益 预期的企业经济效益就是指企业用发行债券的收入进行投资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一经济效益必须经过严密的科学的测算,并且要考虑企业产品成本、价格的升降变化幅度。要根据各种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作出合理的留有余地的效益测算。如果经济效益好,债券利...


·如果欠钱不还一直不还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一直不还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一直不还怎么办? 建议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


·回款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回款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


·打了借条的官司稳输么?
      打了借条的官司稳输么?打了借条的官司并不一定会输,仅凭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之间有民间借贷关系。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


·处理借款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
      处理借款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一、处理借款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


·驾驶员在武汉醉驾罚款是多少驾驶员在武汉醉驾罚款是一千元
      驾驶员在武汉醉驾罚款是多少驾驶员在武汉醉驾罚款是一千元。《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质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质是什么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十分的迅速,人们有了更多的闲钱进行投资,可以进行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债券中有一种债券称为可转换债券,其性质是比较特殊的,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质是什么呢?为您介绍。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质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一、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