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有哪些

我们国家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很严格,也制定了一些相关措施。并且,在一个工程开始之前,工程师往往会提前研究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为的是又好又快的完成工程。但是工程质量通常由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工期等,有时候并不能达到预期。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应该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下面,我们来具体讲解一下。


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有哪些?

一、技术措施

本工程各项质量指针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并达到发包单位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技术规范要求。

1、材料要求

(1)、所用材料及成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避雷片(防雷接地装置):10层楼以上所有室外栏杆与大楼避雷系统连接上,以产生整体防雷作用。

2、安装技术要求

(1)、铝合金栏杆安装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

(2)、确认材料保护胶带已清除干净,外墙接口无任何杂质或污染。

二、质量保证措施

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工程师、质量部长、技术部长、工长、施工班组和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分项工序有否决权。

2.加强人的管理,发挥“人的因素第一”的主导作用,把人的控制作为全过程控制的重点。对项目管理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必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搞好团结协作,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及时调整;对施工人员严格进行考核上岗施工。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和人与任务的平衡,防止造成人为事故。

3.加强施工生产和进度安排的控制:会同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进度和质量发生矛盾时,进度服从于质量;合理安排劳动力,科学地进行施工调度,加强施工机具、设备管理,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

4.加强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必须认真执行《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凡采购到现场的物资,材料人员必须依据采购文件资料中规定的质量和申请计划进行验证,严把质量、数量、品种、规格验收关,必要时请有关技术、质检人员参加。

5.严格检查制度,所有施工过程都要按规定认真进行检验,未达到标准要求必须返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

a.自检:操作工人在施工中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并由施工队专职质检员进行复核,合格后填写自检单报质检员,保证本班组完成的分项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条件。

b.专检:在自检满足要求的基础上质检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查,合格后报监理验收。检查中要严格标准,一切用数据说话,确保分项工程质量。

c.交接检:各分项或上道工序经专检合格满足要求后,组织上下工序负责人进行交接验收,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坚持样板引路制度。各道工序或各个分项在施工前必须做样板,有关人员进行监控指导。样板完成后要由质检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满足要求后才能全面施工。对样板间和主要项目的样板,还必须经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才能施工。

7.加强成品保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成品保护工作程序》,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8.完善质量记录,做好资料整理:将质量记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质量保证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保证及时、准确、清楚、完整。要求应该有的文件,确保交给用户一份能全面了解工程质量的质量保证资料。

针对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的内容我们就讲解到这里。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要事先制定合理的计划。工程质量中主要是指对安全、经济、环保等方面的综合性要求,通常有多个方面来进行控制。并且工程质量也要通过层层检验才能通过。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计算规则是什么?
      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计算规则是什么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规则 (一)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


·劳动合同到期降薪续签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降薪续签如何赔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供给的新劳动合同降低薪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给补偿吗?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给补偿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


·员工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员工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为顺应社会的发展,现在人工作基本是朝九晚五,甚至有些适用“九九六”工作制。而有些公司工作压力大,适应能力不强的员工跟不上,工作压力被放大后脑子里的弦断了,可能就会患精神病。那么,这个时候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责任,就要认定精神病是否为工伤。 ...


·分公司有权利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劳动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


·建筑工程关键部位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关键部位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关键部分常常需要专人来负责,但如何管理是人们极为关注的问题,如果管理不当也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建筑工程关键部位到底该如何管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关键部位管理办法,帮您详细了解。 一、进度控制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
      在我国各地范围,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在修建,故而若工程的质量存在缺陷,将会导致民事主体的财产、生命权益受到侵害。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在签署工程的质保金时,有时会约定工程质保金,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一、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与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如果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受伤的话,一般是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中,则就有可能构成工伤,此后就需要按照工伤来对待。那么您知道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什么不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两者的主体不同。工伤赔偿...


·一、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
      一、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 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劳动合同管理规则;劳动纪律;劳动定员定额规则;劳动职位规范制定规则;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以及其他规则等几项内容。这些内容也包含很多细节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想要完整圆满的处理好员工劳动关系就不能忽视任何一项内容...


·佛山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赔偿的
      佛山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赔偿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佛山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