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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转正以后再签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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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刚入社会第一次找到工作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的青年不知道劳动合同转正以后再签还是试用期就签,因为对这种法律知识没有公司了解的清楚。为了防止有些公司在这种事情上蒙骗不知道这方面法规的新人,我们今天说一下劳动合同究竟什么时候签。一、入职签合同还是转正后签《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单位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自第二个月起要求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是最长不超过11个月。二、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这种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往往要“吃亏”的是用人单位。从上面可以看出,如果试用期员工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所以劳动合同转正以后再签是不可以的。试用期开始双方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第二个月开始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两倍工资。因劳动合同是保证员工利益的,您多了解可以防止被骗或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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