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房屋也同其他商品一样存在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更为重要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更大。错过保修期可能很大一笔损失。那么究竟这个房屋质量保证期限有多长呢?可能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质量保证期限有多久?
购房者在收房验收时,有些房屋的质量问题还不能显现出来,而在入住以后一段时间才发生问题,这时我们要清楚开发商对房屋质量的保修期。(一)房屋常见结构的保护期规定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新房的保修期从何时起算许多人会回答:“从交付之日起算。”这种解答显然不够准确。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 房地产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二、过了房屋质量保修期如何维权?
(一)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开发商商定的国家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低保护期。这一期限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等房子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这段时间确定。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面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许多,有时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开发商商定的,这就要求我们订立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清楚上面所承诺的保修时间长短和起算时间;如果觉得保修时间太短,可进行补充约定。(二)保修期过了仍可处理房屋出现质量缺陷,首先应该确定属于何种问题,是否在保修期限之内。若在保修期限之内,应马上找开发商要求处理。同时,应记明因为房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便于之后要求赔偿。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要区分清楚情况以便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诉。只是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用。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开发商,要求其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就为您介绍到此。总的来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因为一般的购房者对于保护期限的相关规定总是一知半解,所以开发商很可能在其中做手脚推卸责任,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房产律师,避免吃亏上当。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往往当事人都会约定具体的租房期限,不过此时要注意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法律方面规定的期限,否则超过的部分也是会认定为无效。通常到了约定的租房期限之后才会终止合同,那要是租房子合同没到期不租的话,此时可以终止租房合同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租房子合同...


·现实中产生的房产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不能准确的处理这类纠纷
      现实中产生的房产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不能准确的处理这类纠纷的话,则就有可能给购房者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这显然是很不利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对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


·离婚房子怎么评估价格离婚的时候会将财产进行分割了
      离婚房子怎么评估价格离婚的时候会将财产进行分割了,属于共同财产的要平均分配,也可以自己协商,那么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房子的话,不可能将房子一分为二把,所以这个时候会有财产评估,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相关价格补偿等问题双方可以沟通确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建议咨询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承办...


·婚前买房婚后如何加名字
      男女两人结婚后,通常会涉及到对原房本上加名。在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实质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现实中,经常出现男女在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加名字才比较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买房婚后如何加名字 (一)婚后取得房产证 ...


·当事人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当事人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面积缩水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一,误差率在3%以内的,当事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那部分的购房款,开发...


·按揭买的二手房可以卖吗?
      按揭买的二手房可以卖吗 按揭房能不能卖取决于按揭买房的人是否已经取得了产权,目前我国法律政策明确规定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能才进行交易。如果购房者的按揭房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是不能正常上市交易的。按揭房买卖涉及转按揭的问题,所谓“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


·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备案中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不仅可以到等地房产局进行办理,也可以在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那么相应的就要准备在接到办事处办理的相关材料,下面是由的我们为您编辑的在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备案时,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首先凭房屋资料到辖区街道办房...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买房子有哪些证件?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买房子有哪些证件?个人买房后拿到的证件分别有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房屋他项权利证》等证件。二、具体见下文介绍: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开发商都会收取定金,其实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要收取定金,但每一个买房的人还是缴纳了定金。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房屋买卖定金并没有具体的标准,每个开发商收取的定金都是不一样...


·一、遗嘱处分的房产系争议房产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遗嘱处分的房产系争议房产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买商品房要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买商品房要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在实践中,不少人并不知道该怎么买商品房,那买商品房要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购房者只要依照程序按部就班的、不贪图虚假“折扣”的买房,就能在一定程度避开购房风险。当然这并不是一个避免风险的最佳方法,那购房者究竟如何防范商品房的买卖风险呢?下面将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