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使用证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民基本上现在对于土地使用证还是非常关注的,如果公民没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的时候肯定相关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除了小产权房以外,基本上现在公民购房本身就应该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两个证件的。所以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土地使用证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证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属于合法建筑,拆迁应当按照国务院文件补偿。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

3、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一般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件的建筑才属于合法建筑的。在拆迁的时候,土地使用证赔偿的问题必须要结合当地政府制定的赔偿数额。因此您在生活当中一定要注意妥善的保存土地使用证,如果还没有办理的话,及时到国土资源部补办土地使用证。


·商业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商业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法律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法律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法律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如何认定土地闲置及法律依据有哪些?
      如何认定土地闲置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


·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但是因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此,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均独立...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怎么写?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怎么写?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一般而言,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现在国家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放松了对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一般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时候,需要租赁一个活动场地。公司行政部需要和出租方签署一份场地租赁合同,将租赁场地用途、租金等信息约定明确。那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


·我国内地身份证明类型有哪些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公民在平时的生活中更加需要身份证明。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开具身份证明,我国法律有规定,身份证明需要到专门的机构才能开具,我国的身份证明类别很多,那么我国内地身份证明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是一个...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间和具体的惩处不同。醉驾当场被交警部门抓获之后,需要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达到醉驾标准之后交警会将醉驾人约束至酒醒并扣眼他们的车辆和驾驶证,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后再做出决断,在西安醉驾多久出结果? 一、在西安醉驾多久出结果...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


·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
      众所周知,由于房屋房产的特性以及不动产的属性,土地的以及商品房的使用都是有着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当使用期限逾期之后,就需要进行相关的补办,否则将属于非法使用土地。针对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该问题在本文中就给出了相关解释分析。 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