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陷阱有哪些方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应该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只有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才不会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是各种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种,经常会有一些不良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做文章,因此,接下来,我们讲一讲劳动合同里的陷阱有哪些。

劳动合同陷阱有哪些方面?
1、肇事单位:一般为熟人及其介绍的公司;受害者:对所谓的熟人过分信任的求职者口头合同有些人求职时,往往喜欢找熟人给介绍或安排工作,被介绍的单位业主口头上对求职者信誓旦旦,许诺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条件,却并不签订正式的书面文本。而求职者也因为碍于“熟人”的情面,对具体签订书面协议事宜难以启齿。直到后来才发现吃亏:一有“风吹草动”和特殊情况,这些口头形式的许诺便化为泡影,而且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自己想讨回公道,却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只能自认倒霉。2、肇事单位:带有危险性的行业,例如高楼清洁公司、化工厂等等;受害者:文化层次不高的外来务工者等。生死合同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常常要求应聘者接受所谓的“生死协议”,在合同上注明:“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合同签订后,一旦发生了工伤以及危及生命的意外,用人单位马上以此为“挡箭牌”为自己开脱,而受害的只能是求职者自己。3、肇事单位:规模较小,喜欢玩弄文字花样的小抠公司;受害者:凡事大大咧咧、粗心大意的“马大哈”模糊合同对有些用人单位事先拟定的合同,乍看上去详细周密,似乎无可挑剔,而且其主要条款也都遵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劳动法》制定的相关条例,但是在一些具体的细节上却含糊其辞、歧义重重并留有多种解释。这样的合同签了以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就会以此“模糊条款”为救命稻草为自己辩护。4、肇事单位:看似正规实质混乱的皮包公司;受害者:“饥不择食、慌不择路”的求职者单方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急催他们签约,但是其合同中只是一味地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和责任,违反了合约后必须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毁约要交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等。而对求职者该享有的权利却只字不提。这类合同的危害性极大,一旦签订,自己原本该享有的权益和福利都得不到保障,实际上成了用人单位的廉价劳动机器。合同是维护应聘者合法权益的武器,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就业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研读,慎之又慎,要“左顾右盼”,详细了解了条款细则后再签。签订任何一种边缘合同都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一旦不慎掉进了合同的陷阱,求职者应依法享有的权利将得不到保障,最终是自己吃亏倒霉。以上就是有关于劳动合同陷阱有哪些等问题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适当的了解一下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劳动合同的陷阱一般会隐藏在劳动合同的比较细小的细节中,不容易被发现,所以您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仔细研究一下。



·非法使用童工加班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雇佣童工这样的事情,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加强,在现如今已经基本得到了控制。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一些小县城,仍然不乏这样的现象。其实我国的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我国的法律也是绝对不允许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非法使用童工加班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企业和劳动者要签署劳动合同,可是一些小企业仍然违反规定,不签署书面合同。这样,对于劳动者而言,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维权存在困难。因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那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下面我们结合...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提前几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范文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范文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需要有被通知人的详细信息,并陈诉原因,写清楚补偿金的多少,主要由双方协商签订。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编号...


·微信是当前很流行的一种聊天工具,几乎是每个人手机中都有微信,
      微信是当前很流行的一种聊天工具,几乎是每个人手机中都有微信,微信也融入了您的生活,您也很难离开微信。您用微信进行支付和交易,但是在微信被骗的情形也不在少数。微信被骗3000元也不少,但是您比较关心 ?微信被骗3000元立案吗 ?。只要达立案的标准,公安部门是会进行立案调查的,挽回...


·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
      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必须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


·辞退工作不够一年的员工补偿怎样计算
      辞退工作不够一年的员工补偿怎样计算 一、辞退工作不够一年的员工补偿怎样计算 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没补偿金其他理由辞退,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上许多的问题,特别是步入社会后,工作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的,近些年,对于劳动纠纷案件层出不穷,那么,在生活如果发生了劳动类似的问题,我们往往就会第一时间想去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在诉讼之间是否可以先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呢?下面...


·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了单位的经济利益会选择辞退一些员工,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裁员。员工被无故辞退,其合法权益必然会遭到损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如果能,员工被辞退后如何索赔维权呢?本文将一一为你解答这两个问题。 ...


·哪些要素会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一、哪些要素会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