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民购房由于多数时候会涉及到按揭贷款的问题,而银行方面自然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民购房由于多数时候会涉及到按揭贷款的问题,而银行方面自然不希望借出去的房贷成为烂账,从而影响到自己。因此就会严格对房贷申请认定条件作出审查,其中就包括了年龄。那要是公民全款买房子有年龄限制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全款买房子有年龄限制吗一般购房在银行的房屋贷款都是有年龄限制的,如果银行视为无还款能力,将不会发放贷款。52岁还可以贷款,但各个地方银行不一样,如:您现在是52岁,银行对房屋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限制是男的60岁,女56周岁的话,银行给您贷8年(60-52)但实际上银行还会有一个下浮,2年左右,你实际可以贷到的大概是6年 贷多少那要看具体情况了。目前向银行申请房贷时,不仅要求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岁),还需要借款人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其中包括具有一定的工资收入和银行流水才行。而未成年子女并无收入、无工作,因此是不能申请贷款的,银行不会为其办理贷款的。而其中老年人,年纪偏大,一般也难以贷款。公积金贷款对年龄有明确的年龄限制:如果购房者按时缴存了公积金贷款,有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情况下,按规定,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后5年。比如男性60岁退休的,年限只能贷到借款人65岁;女性55岁退休,年限只能贷款到借款人60岁时。但是商贷不同,每个银行对于贷款人的年龄限制要求不同,可能随着银行的额度情况来不断变化调整;多数情况下都会比公积金贷款人的年限稍短。二、购房全过程1、首先从看好房子开始讲,去售楼处交订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2、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具体办理办法,可向有关部门咨询。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提供“入住通知书”及“收楼须知”,销售部、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处到现场集中,着手办理业主入住手续,办理手续如下:(1)到开发商售楼处交纳购房余款。(2)领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有关装修规定和表格。(3)由销售部或物业部陪同业主验房,签署“楼宇交接书”。(4)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5)按规定交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灶具报装费,有线电视报装费,电话初装费等(不同物业有不同规定)。(6)新业主领取房屋钥匙,办理装修或入住手续。全款买房子一般是指公民在购房过程中一次性支付全款买购房,这样的情况下因为不涉及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自然在条件上面就不会有那么苛刻。至于全款买房子有年龄限制吗?答案就是否定的,但话说回来要是按揭贷款买房的话,则此时就会对年龄有限制了。



·离婚后女方不给房产男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可能经常可以看到离婚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争论不止。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财产分割确实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离婚后女方不给房产男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


·签了购房合同毁约会怎么样
      签了购房合同毁约会怎么样?签了购房合同毁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司法解释》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1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


·在外租房要注意什么问题1
      在外租房要注意什么问题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


·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
      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严格来说我国对房屋的使用年限是没有做出专门规定的,但对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就进行了要求,对应着也就是对房屋有使用年限要求。那现如今,我国的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


·一、二房东恶意拖欠房租怎么办?
      一、二房东恶意拖欠房租怎么办? 二房东恶意拖欠房租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不能履行的,出租方还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


·一、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
      一、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造成实际的损失,来计算的。若违约金过高或者太低,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卖买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卖方违约不愿意出售房屋,那么违约金在法律是否有最高比例的规定 有规定,但是不是以比例形式规定的。违约金应该相当于实...


·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
       夫妻要是离婚的,房子、孩子都是需要做出处理的,但这两种都是比较难处理的,很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呢?可能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房子怎么划分 1、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 (1)明确产权,...


·拆迁安置房质量有问题,拆迁户可以拒绝收房吗?
      一、拆迁安置房质量有问题,拆迁户可以拒绝收房吗?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时,如果安置的房屋有质量问题的,未以验收合格的,被征收人是有权拒绝签收房屋的。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


·一、在北京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一、在北京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购房者如果决定2015年买房,那么从2010年起,需连续在北京缴纳社保或每月纳税不为零。在户口上的相关规定。...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是什么,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会因为限购令的影响而产生两种房子,一种是限制购买的,也叫做限购房,还有一种是不受限制的,即不限购房,那这两种有什么区别吗,下面我们对其进行整理,为您解决疑问。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一、目的不同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