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南京工伤鉴定的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鉴定属于工伤认定中的一种,但是和工伤认定之间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当员工发生工伤的时候,首先应该先进行积极的治疗,等到生命没有危险之后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工伤鉴定。那么,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在南京工伤鉴定的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工伤鉴定流程
1、 先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再到社保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具体工伤等级以鉴定的为准;2、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要求相应工伤赔偿,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保局支付工伤赔偿款,如果单位没买工伤保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标准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也可以由社保基金先行垫付;3、 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南京工伤鉴定的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已经如上文展示给您了。其实南京的工伤鉴定申请和其他地方都是大同小异的,只要缴纳要求的申请资料,符合申请条件,缴纳相关的费用就可以进行申请。并不需要担心其他的东西。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


·最新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
      最新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很多城市,都修有防空洞,包括像地铁这样的地下工程也是重要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施工要按照验收规范严格执行,那么最新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面的内容来做个简单了解。 一、竣工验收依据 人防工...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绩效工资工伤待遇是什么?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伤害总是难以避免,在劳动合同当中,对于工伤待遇的赔偿标准就作出了明确的表示,不同的工资模式对于工伤的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异。对于绩效工资来说,其与普通的工伤待遇有所差别。关于绩效工资工伤待遇是什么该问题在本文中就作出了解答与分析。 绩效工资工伤待遇是什么? 第三十三...


·什么是工程结算审计
      什么是工程结算审计 一、什么是工程结算审计 是对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或年度终了时,与建设单位所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的审计。其主要内容: (1)中间结算(含跨年)检查工程形象进度的工程量,施工产值和预算成本是否正确、真实、本期应结工程价款净值是否与本期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或结算价值...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


·发生工伤鉴定以后怎么赔偿?
      在工作的过程中,偶尔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有些是一些小伤,而有些则是一些不可忽视的严重的伤,这些都称为工伤。受伤之后,如果伤情较严重,应该在进行治疗后马上申请工伤鉴定等级。看一下符合哪一个等级,之后,我们就可以考虑一下工伤鉴定以后怎么赔偿? 一、如果认定是工伤(取得工伤认定书),...


·现在劳动合同是几年一签
      现在劳动合同是几年一签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


·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选择续订或者解约,但是劳动合同的续订能不能默示呢?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