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很多地方都要进行工程的建设,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高速公路在修建的过程中会占用私人的土地,因此就需要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赔偿,来弥补土地所有者失去的损失,那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征地流程1、征地拆迁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人应自通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物权证明资料到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登记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移)迁。肇庆市高速公路建设封开县指挥部会同县有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怀阳高速公路封开段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另行通告)。2、怀阳高速公路封开段工程建设所需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沿线有关镇人民政府,按有关政策依法组织征收补偿后移交用地单位建设使用;属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收回并划拨用地单位使用。3、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和地下埋置物,由沿线有关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4、自通告之日起,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用地暂停办理报规、报建和营业执照登记发证等相关手续。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地下埋置物,其所有者、使用者或代管者必须保持其现状,不得抢种、抢建,不得改变用途。5、征收的土地上需迁移的地上附着物(包括墓穴),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迁移并办理登记补偿手续,逾期未迁移的当无主物处理。6、征地拆迁区域内的各级组织和个人,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工程建设。凡有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占用一部分人的土地,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要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在补偿的过程中由于补偿金额会出现一些纠纷和冲突,解决这个问题,要严格按照当地的相关征地补偿标准来处理



·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
      众所周知,由于房屋房产的特性以及不动产的属性,土地的以及商品房的使用都是有着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当使用期限逾期之后,就需要进行相关的补办,否则将属于非法使用土地。针对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该问题在本文中就给出了相关解释分析。 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可以执行吗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号),可以进行“现状处置”。处置时应在拍卖公告中披露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现状及土地性质,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


·信用卡诈骗罪服刑地是哪里,怎么判刑?
      现在很多人都在使用信用卡消费,不得不说信用卡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便利。如今,信用卡已经成为骗子手中的香饽饽,诈骗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无奈骗子个个狡猾,人民警察需要多花点心思才能抓得住罪犯,抓住罪犯就要给罪犯一定的处罚。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服刑地是哪里,怎么判刑?下面,我们一起来...


·征地补偿诈骗案件的情况具体分为几种
      征地补偿诈骗案件的情况具体分为几种(一)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犯罪认定的起点:国家征地工作人员对他人诈骗行为是否明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内外勾结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属于共同犯罪范畴,内外勾结的行为认定也就必须符合共犯的特征。共同犯罪故意的判断对内外勾结认定至关重要。共...


·农村土地和房产如何继承?
      (一)农村土地继承农村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一、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种潜在的历史矛盾十分复杂,必须采取积极、稳妥、慎重的办法逐步推进,一般按6个步骤开展工作: (1)宣传发动。要把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遵循原则等,通过致农民...


·开发商不给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开发商不给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一、开发商不给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如果是商品房,在房屋开工建设前应当已经取得五证,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个人买的房子只有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显示在房产证中有一栏叫宗地证号的地方,这是整个小区的土地号,如果你这个房产证上这一栏是空的,就有可能是五证...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一、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是的,如果不规定,就不能确定合同的有效时间,土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涉及土地具体的面积以及位置,土地的使用途径承包的形式,承包经营期限,第二就是具体的支付方式。 无偿使用土地承包合同...


·二手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否可以购买
      二手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否可以购买 关于土地的买卖和交易,在当今时代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一个事情。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另一方面其实主要也在于土地其实就是您在生活当中最重要的赖以生存的一个根本。离开土地可以说就没有办法生活、居住、发展。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二手土地使用权...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日益迅猛,大部门偏远的地区或者临近公路附近的土地都已经被合理的利用起来,那这就要征收相应的土地,同时对被征收土地的人们也有一定的补偿,那么关于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加强对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