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房产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在很多夫妻结婚的时候,都对于房产证上的名字十分在意。其实,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俩个人的名字,也不一定离婚的时候就是按照共同财产割的。房产的分割问题一直就是比较复杂的一个部分,如果夫妻之间没办法协商好的话,最好还是走法律的途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后房产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后房产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规定是,如果是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共有住房,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二、《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子的分割,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唯一的依据。具体还是按照购买房子的时候的出资比例来分割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是属于夫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都是属于共有财产的。


·回迁房能卖吗,要注意什么
      回迁房与安置房不同,这主要是由开发商赔偿给回迁户的,也就是在他们原来房屋的地上修建了房屋后,开发商要赔偿给他们相应的住房。那么您知道回迁房能卖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回迁房能卖吗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


·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满足什么要求才能贷款买房?
      个人计划购买住房时,由于资金的原因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可以减轻资金的压力。那么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贷款时需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您介绍疑惑,希望您从中可以学到买房贷款的知识哦。 一、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


·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夫妻准备离婚,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房子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十分重要的共同财产,许多夫妻因为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不均而引起争议。夫妻离婚后,房产只能归一方所有,房产证也要进行更名,那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按揭房屋过...


·农村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价格的持续走高,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房屋已经成为大多数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对于城市夫妻来说,离婚时对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的相关规定详细而明确,而对于农村夫妻来说,农村住宅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而且房产的权属关系相对较为模糊,往往是一套房子里住了一您子人,...


·在惠州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在惠州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个人购买二套房的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首付低40%以上,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款的3%。2、降低首付比,首套房首付20% 取消与余额挂钩限制,职工高可贷50万,一是降低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以上降到6个月以上,首套房、二套房...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出租人是可以解约的。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3、故意损坏房屋的;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流程是什么?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流程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


·现在在大城市申请两限房特别难,但因为两限房的特殊性质,大多都
      现在在大城市申请两限房特别难,但因为两限房的特殊性质,大多都修建在城市郊区,因为城市的发达交通设施相对都比较方便,但还是对一些上班的人和上班的距离有很多,所以很多人在申请到两限房没过几年就想出售,那两限房买卖,都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呢?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


·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迫于经济能力只能选择贷款购买二
      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迫于经济能力只能选择贷款购买二手房,而贷款购买二手房就必然涉及到了过户后的抵押登记问题。那么,二手房该怎样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呢?很多人还不能清楚地把握其流程,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房产抵押登记办理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时候办理抵押登记? 贷款买房的购房...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一、补偿范围 虽然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但具有很多商品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补偿应当做到两个方面的统筹: 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 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缴纳不完全情况,参...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
      离婚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已经变成一件不在令人惊讶的事情,民政局每天接收的办理离婚的案子比结婚的还要多,而关于离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重视,婚姻存续关系、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问题等都是离婚需要解决的事情,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整理一些关于财产关系的问题,关于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