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婚前是一方所有的房产然后另外一方要求再婚后添上自己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应当在法律上如何认定,比如说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须无按揭按揭加名须变更他项权证

新婚姻法出台后,许多未婚夫妻要求婚前房产证加名字,以免自己利益蒙受损失,但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要征收3%契税,很多人认为太多了,其实加不加名字要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有时也不需要加名字。

据了解,夫妻房产证加名主要分两类:一是婚前房产证上加名; 二是婚后房产证加名。但无论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入的,如果还在按揭中,想加名字并不简单。

二、房产加名该咋办理婚前婚后各有不同

流程:婚后加名相对简单

既然这样,那么房产加名怎么个加法?对此,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房产加名”即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婚前房屋产权增加共有人,这种情况按转移登记中的“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其中,属于赠与的,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属于买卖的,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另一种是婚后房屋产权增加共有人,这种情况属于更正登记,市民只需持房产证、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在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实质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据了解,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所需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流程:

1、去房屋所在地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就会给一个号码。

3、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所需费用: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共110元。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所需流程: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相关的银行。

其他流程同“有房无贷”

所需费用:除上述所需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用纯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要另外支付100元;如果是公积金 商业贷款的,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房产证加名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在婚后的婚前的房产添上名字是比较简单的,其次就是如果在婚后添加姓名的话可以视为一种赠与的行为,这在法律上也是会得到承认的。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列出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选择: 1、一次性付款。这种支付方式简单明了,外部因素少,程序相对简单。也就是说,买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履行一次付款义...


·一、离婚时廉租住房可以分割吗?
      一、离婚时廉租住房可以分割吗?离婚时廉租住房是不可以分割的,根据廉租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廉租房是针对具备申请廉租房的家庭给予的优惠政策。因此,廉租房只是租给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的家庭,并不是买卖关系。住户对于廉租房没有处分的权利。那么,解决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的问题,下面有两种办法供大...


·同父母同住遗产房就多分吗?
      同父母同住遗产房就多分吗?同父母同住也不存在多分的情况,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


·房改房产权继承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改房是属于国家推出的首批公产房性质,是针对城镇职工推出的福利性住房,不过,关于房改房的产权是需要在住满5年以后才真正属于公民自己的。而且国家对于房改房的继承也是有法律保护的,与此同时,关于房改房产权继承纠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那么,我国关于房改房产权继承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


·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
      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 一、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 单位分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财产供,购买房改房的款项如果是职工个人财产,房子应属于个人财产。房款如果用的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应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划分,即夫妻在婚姻关...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当今社会结婚风俗也越来越现代化,许多人在结婚中要求有房有车等条件,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已经购置房产,在婚后经过双方协商在房产证后加名,那么在法律规定中婚后房子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关于产权方面问题在不同情况下归属权法律...


·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价值最大的一种,往往是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争夺的焦点,如果双方不能就房产分割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渠道由法院判决,但是最终只有进行房产过户登记才代表真正完成分割,那么,如果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呢?1、《离婚财产分配协议...


·由于二手房周围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房子又不存在污染超标的问题,
      由于二手房周围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房子又不存在污染超标的问题,现在很多人热衷于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比新房的手续要多一些,并且,二手房之前有人居住过,购房者要对二手房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那么,二手房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二手房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赔偿也是有依据的,通常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做出赔偿。因此,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那实践中,被拆迁的房屋是怎样评估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


·住房公积金能执行抚养费吗?
      一、住房公积金能执行抚养费吗? 住房公积金不能执行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


·结婚前买的房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