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鉴定证在工伤赔偿的过程当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进行赔偿的最准确的证据资料。然而由于保管不善,在一些工伤赔偿事件中会出现工伤鉴定证丢失的状况,那么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

已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诊断证明书继续保存意义不大。如果工伤职工需要继续保留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国卫医发〔2013〕31号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也根据此条例。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不慎把工伤认定结果表(应该是工伤认定书吧?)弄掉了,纯属意外,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好在离你拿到工伤认定书的时间并不长,建议你立即到作出该工伤认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发给一份工伤认定书,那里肯定有备份的。

工伤认定程序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说明一下:病历在治疗的医院是有存档的,直接到治疗的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然后盖章就可以了。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这个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是诊断原件丢失的情况举证则较为困难。如果工伤鉴定原件依然在相关部门留有原件,则办理复印即可,同时还需向医院提交申请。以上即为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处理的具体内容。


·鼻骨骨折工伤该赔多少钱?
      在工作中,如果在工作场合,因为工作而意外受伤的话,是可以得到工伤赔偿的。如果遇到鼻骨骨折这类工伤,鼻骨骨折工伤该赔多少钱?这个需要先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分伤残等级。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工伤赔偿的相关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所以许多在外工作与生活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所以许多在外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租房必然会涉及到租赁合同的签订,有许多房屋是转租的,所以双方会签订一份转租协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房屋转租协议简单版本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转租协议简单范...


·盐城工伤认定去哪里,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工伤认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而不少职员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不支付职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职员是可以到的当地有权受理工伤认定请求的地方,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请求的。需要注意的是,职员只能到个有权受理机关提出认定请求,否则其认定结果是不会发生效力的,在盐城工作的朋友,你...


·受了工伤,多长时间鉴定合适?
      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等级的一项程序,职工在进行一段时间的医疗以后,就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在法律规定的伤残鉴定期限内完成鉴定才能进行后续的赔偿工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工伤鉴定时间的规定。 一、工伤多长时间鉴定合适 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


·大连市10级工伤鉴定补偿费用有哪些?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单位自己的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那么,大连市10级工伤鉴定补偿费用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大连市10级工伤鉴定补偿费用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什么是...


·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我们经常在生活工作中会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只是这种概率非常小,而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就非常容易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生之后将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一般工人是根本承担不起这种经济的压力,就需要工商赔付,那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苏州工伤...


·员工工伤待遇怎么申请?
      员工工伤待遇怎么申请?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受伤职工近亲属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超过一年后,劳动部门不予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双方协商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仲...


·未完工程的工程价款应该怎么结算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1、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2、固定总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提前办理结算的,根据合同约定办理。3、其他情况下,...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满怎么办?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满怎么办?如果对于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话,必须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国家目前规定的,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服,那么可以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日的计算是从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开始计算。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签订时间为短期一年或者三年,长期为五年或十年。签订短期合同的,若是想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需要根据相关的情况确定。那么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法律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