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什么是劳动合同专用章?

对于什么是劳动合同专用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法人章就是公司章,你所谓的法人章是法人代表吧。那就不一定要盖。盖合同章也是可以。在一些场合,特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时候,如果证据有利于劳动者,那么其他章被认可的机会很大。如果明显理在劳动者,则被要求一定要公司章才承认的机会非常大。

综合上面所描写的,通常是行政印章但是,只要能证明合同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就可以使用任何一章,甚至可以使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但是,印章必须由公安机关备案,并以公开的形式公示。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试用期满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满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满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向是很看重的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向是很看重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我们国家是有一套非常明确的标准的,然后开发商是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工程的质保金一般都是需要是工程的总造价的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同时规定了在质保的期间内施工单位要对建造的建筑进行维护。建设工程质保金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要想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么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要么是符合当事人之前约定的情形,当然在一些情形企业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那究竟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


·一、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一、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多少?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2...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举证在工资拖欠案件中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举证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应当负举证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第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这表明,用人...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而此时自然合同中就有相应的条款内容。需要注意,这些条款内容对当事人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关系到自身的合法权益问题。那具体来说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


·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被申请人:广州????? 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 区。法定代表人:。电话:。诉讼请求: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695...


·劳动仲裁当中谁有举证责任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方式,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并维权。不过,在劳动仲裁当中谁有举证责任呢?劳动者要想胜诉,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劳动仲裁当中谁有举证责任 到...


·工亡后儿子抚养费怎么算?
      一、工亡后儿子抚养费怎么算 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其年满18周岁,具体条款规定见于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


·企业职工判缓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职工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触犯了刑事法律,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缓刑,企业应当如何处理该职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接触劳动关系,企业职工判缓刑时是否可以解除呢?下面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职工判缓刑的处理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