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交通也是越来越便利,但是由于工程的不合格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多,那么一条公路在正式运行之前除了正规的施工之外,在这段过程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跟着我们一起来大概了解一下吧。

一、开工前

1、审查工程分包

(1)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工程分包计划》;

(2)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分包协议》;

(3)上述两项内容审查符合要求,报建设单位批准;

(4)发现非法分包、转包,应指令施工单位纠正并报告建设单位。

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⑴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校准;

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测量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⑶复测施工单位从基准点引出的控制桩,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

3、审批原材料与混合料

⑴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

⑵对混合料应在施工单位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

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批复。

4、审批施工组织与人员配备

⑴审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自检人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⑵审查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5、审批施工机械设备

⑴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

⑵施工单位如果使用合同约定以外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另行提出使用申请,解释原因、对拟使用设备进行充分说明。

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⑴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⑵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

二、审批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

三、开工后

1、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⑴外购或定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

⑵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准予使用。

2、巡视、检查工序施工

⑴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经批准;

⑵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

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⑷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

⑸质量、安全、环保设施是否到位;

⑹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

⑺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⑻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巡视不少于1次,并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格式详细做好巡视记录; ⑼.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应如实记录,当天未处理的,应在处理之日及时补记。

3、旁站关键工序和部位施工

⑴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者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旁站项目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A.1

⑵旁站应重点对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内容是上述“2.巡视、检查工序施工”的1-7项,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改正;

⑶当可能危及质量、安全、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⑷旁站人员应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B.2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做好旁站记录;

⑸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说明: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计划》时应明确本合同的旁站项目,并制定《旁站计划》。

4、抽检与检测试验工作

⑴重点对施工过程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不低于10%。

⑵对已经完成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

5、关键工序签认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10页第5.1.12款要求,工序验收指的是关键工序检查验收,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标有“⊿”的实测项目,对工程完工后无法再进行检验的关键工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6、质量缺陷、隐患和施工事故处理

⑴发生可有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应立即发出《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

⑵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复工指令。

⑶发生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速报有关部门。

⑷总监办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四、分项工程交工验收与质量检验评定

监理收到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交验单,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驻地办评定合格后,在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上签字。

五、签发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六、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从上面的内容当中了解了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的大致内容,最重要的在开工之前的准备工作和开工之后的注意事项,在遇到紧急事项的时候也要走正常程序,个别特殊不确定的在了解清楚之后做相应的解决方式。如还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网站在线律师。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职工离职之后,旧伤复发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


·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
      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 一、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因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是由于工作原因,而是由于生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够认定为...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一、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提交材料: 1、股权转让协议(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办理公证);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辖区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维权等有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辖区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维权等有关问题为有关部门提供帮助的公益性人员。并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通过严格笔试、面试程序经过激烈竞争,才能走上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这个岗位,而且不同地区的工资待遇也不一样。下列就是由提供的咸阳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的有关信息。 一...


·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在部分较为危险的行业中工作,工伤的发生概率相对更高一些。在一般工作中,也可能发生工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付出,公司与社会应该对他们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依法保障。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在法律保障范围内维护权利,应该了解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治疗费用:工...


·五险一金是每一个正规公司都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措施,办理
      五险一金是每一个正规公司都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措施,办理五险一金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流程才能够办理成功。对于五险一金有大部分人不太乐意缴纳,但有些人想交却不能交,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为什么上不了五险一金。 一、交纳五险一金的条件 1、你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即已经...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 一、 工程项目: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


·工厂倒闭员工没解决能卖厂房么?
      工厂倒闭员工没解决能卖厂房么? 一、工厂倒闭员工没解决能卖厂房么? 答案是不能的。因为厂房是归属于公司所有的,即便是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与员工赔偿,员工也没有权利私下出售公司的厂房,而且厂房的出售是需要有产权的,员工没有相应的产权,自然也无法出售。 二、工厂倒闭员工的赔偿标...


·倒闭企业职工去世后有什么补偿?
      倒闭企业职工去世后有什么补偿? 现在我国的企业和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和福利越来越完善,基本上能够关注到每一个员工,所以说在一些细节问题上也有处理,即使是在企业倒闭的情况下也有相应的政策。我国法律对于公司以及公司中的员工越来越关注。那么我国倒闭企业职工去世后有什么补偿? 1、根据...


·劳动合同制员工待和临时工待遇一样吗?
      劳动合同制员工待和临时工待遇一样吗 一样的。用人单位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