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另单位应当为你们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二、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即为该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如果要继续与劳动者合作下去,双方继续成为稳固的搭档,那么企业就应该要跟劳动者续签合同。对于未能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续签,避免造成严重的利益损失。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障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


·工程债权债务确认流程是什么?
      工程债权债务确认流程是什么?1、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记录和反映,内容包括工程预收款、材料预收款、甲供料款、质量保证金、各种奖励金和代扣税金、其他代扣款项及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等。工程结算价款是我公司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各...


·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
      职工工伤鉴定认定书下来之后,我们需要准备在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以继续我们的工伤赔偿过程呢?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或许您都比较陌生,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根据以下法律知识的指导做相应的调整,当然要及时和用人单位沟通,保证工伤赔付的顺利的展开。 工伤鉴定之后,拿到劳能力鉴定结论后,...


·临时工提前走要扣工资吗?
      临时工提前走要扣工资吗不可以扣工资,但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对“克扣”一词,应做进一步的理解: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


·非法用工的意思指的是
      非法用工的意思指的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不合法的劳动关系。非法雇佣童工、没有备案登记就招募员工、外籍员工没有被批准就在国内工作等情况,都属于非法用工。那么这种非法用工是劳动关系吗?下面就跟着我们看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解释。关于非法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有哪些 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 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动态的,影响项目质量的因素也是动态的。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不同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也各不相同。如设计、材料、自然条件、施工工艺、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响工程...


·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一、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只要工伤认定是工伤就可以按工伤来进行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


·p2p集资诈骗员工从犯会被判多少年?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近年来,网络上面涌现了大量p2p借贷平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进行集资诈骗,给不少人都带来了财产损失。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查获的集资诈骗中,大多是团伙案件,参与诈骗的员工,会被认定为从犯。那么,p2p集资诈骗员工从犯会被判多少年?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


·一、职工社保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一、职工社保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事先签订了劳务协议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事先签订了劳务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那么就应当履行该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要求工资、加班工资就可以依据劳务协议处理,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无固定期合同)等请求则不予支持。第二、如果事先未...


·入职后试用期扣工资怎么办
      入职后试用期扣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