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关于建筑工程,相信普通公民在建筑工程面世以后,最关注的就是其美观度和使用性。但是作为建筑方和开发商来说,最最重要的还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我们外来人员看来,谈到建筑工程质量是比较简单的好像,其实要想把控好建筑工程质量,相关人员付出的心血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3、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三、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就是指工程质量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设计文件当中,对工程的安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包含的要求是非常多的。



·加班工资申请范文是怎么样的?
      加班工资申请范文是怎么样的?尊敬的领导:上月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在无...


·工伤商业保险能同时享受吗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兼得的:1、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


·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
      除了会在周末安排员工进行加班外,很多单位会在周末或者是节假日安排员工值班,在值班的情况下多少也是会从事一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因此很多人就区分不清楚加班和值班。那实践中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值班”与“加...


·一、社保有误工费和营养费吗?
      一、社保有误工费和营养费吗? 社保没有误工费和营养费不包含。误工费和营养费是由造成手术、住院的责任方提供的。医保只负责一部分看病和治疗的费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与管理分析 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与管理是施工项
      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与管理分析 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与管理是施工项目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很多企业都忽视了对于材料供应管理的重要性,有一套规范的材料供应办法和管理制度对企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就一起和我们了解一下对于材料用于管理的有关内容。 1、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劳动合同签五年,试用期是多少
      劳动合同签五年,试用期是多少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


·工伤待遇无法确定工资怎么办?
      工伤待遇无法确定工资怎么办? 工伤因为所处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不同,适用的工资不同。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哪些 建筑工程涉及金额大,决定了建筑工程的结算方式特殊,为了避免企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规范建筑行业的结算环节,同时也为了对企业形成监督,中央出台了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那么,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为您解答。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 一、总则 ...


·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企业在经济效益不好的时候,会选择裁减一部分员工,此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此终止,权利义务关系消失。像这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员工的。这一点,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也有明文规定。那么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回答。 一、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3、银行工资账单、工...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因工伤停工是可以享受原福利待遇不变的对待方式的,当然,因工伤享受原福利待遇的时间是有具体的限制的,并不能一直无限的延长。那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 停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