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撤销婚姻纠纷可参照的法条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其实我国民法典当中,针对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是十分实用的,如果违反民法典当中的相关规定结婚的话,其实对当事人双方来说也是有非常多的要害的,所以在某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撤销婚姻纠纷的话,是可以参照民法典当中的相关法条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撤销婚姻纠纷可参照的法条是什么?

一、撤销婚姻纠纷可参照的法条是什么?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已经进行结婚登记,但不具备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重婚婚姻。重婚是严重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如果是重婚的后一个婚姻当然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双方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如果结婚后治愈的,则婚姻关系有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如果在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时,双方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则婚姻关系应该有效。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治愈的,或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婚后已届至的,危害已经不会发生,将这类婚姻再宣告无效已无实际意义。婚姻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认定,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无效婚姻。如果当人申请婚姻无效那么应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如果申请人提出离婚可按离婚处理。

婚姻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来认定。如果有婚姻无效的情形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即是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民事主体。当事人是指婚姻关系的缔结者。

二、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基层组织,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基层组织是指村民委员会、生产队(组)、基层工会等。

(2)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如果一方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则无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3)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就是双方的近亲属均有权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果在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申请者的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只要查明被申请的婚姻符合无效的情形,一律作出判决,不存在调解。对婚姻无效作出的判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即一审终审。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判决之后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民法典当中,针对重婚,近亲属关系结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这种情况,法院都是支持对婚姻关系的撤销的。在撤销婚姻无效案件的时候,双方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提交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婚姻关系进行撤销。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对方不履行怎么办?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


·一、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什么?
      一、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


·离婚拒绝探视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了但孩子是无辜的,他需要来自父母双方的爱。因此法律规定父母拥有对孩子进行探视的权利。如果一方因为离婚拒绝探视孩子,这是没有道德也是违反法律的。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除了要支付生活费以外,定期探望孩子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也是需要尽的义务。但生活中这样的事情还时有发生,因此我...


·私生子抚养权归谁,如何处理私生子抚养权
      私生子是老百姓对非婚生子女的称谓,也就是男女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所生的子女。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男女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私生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私生子抚养权归谁如何处理私生子抚养权 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与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


·我国新婚姻法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我国《民法典》婚姻编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


·离婚什么情况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原则上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都是法定的义务,当然这一般针对亲生父母子女之间。因此,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也是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要支付抚养费。但有些情况下却可以不知抚养费,那究竟离婚什么情况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最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离婚一方出轨法院怎么判
      一、离婚一方出轨法院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


·两个孩子离婚探视权的时间怎么规定的?
      两个孩子离婚探视权的时间怎么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