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综上可知,要是当事人的结婚程序不合法的话,那么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因为这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由此可见,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开篇提到的近亲结婚,以及同时违反人伦道德跟法律规定的重婚,还有我们最近整理的案件就是结婚以后才知道另一半是艾滋病携带者,在农村比较普遍的,孩子还未满18岁,只是举办了结婚仪式的这一种婚姻都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机制能解决您的疑惑。子女抚养司法解释就是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法律依据和子女抚养权变更依据。 一、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法律...


·重婚可否强制亲子鉴定?
      重婚可否强制亲子鉴定?重婚不可以强制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但是如果非婚生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须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


·离婚又复婚抚养权怎么判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解除了夫妻关系,而婚姻的关系成立,主要是通过婚姻登记才能够成立。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又想复婚,那么离婚又复婚抚养权怎么判呢?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有关资料,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可以复婚?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


·起诉离婚开庭注意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作为目前大部分离婚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起诉离婚能够更快更有效的解决离婚夫妻之间的离婚问题。但是,起诉离婚作为的是一种法律程序。所以,我们在进行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明确起诉离婚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程序问题,和手续问题。那么,起诉离婚开庭注意什么手续? 一、起诉离婚开庭注意什么手...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怎样规定的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怎样规定的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


·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一旦确定,就不会轻易变更,除非双方协商同意或者出现法定情形。同抚养权一样,抚养费也是在离婚的时候一并确定的,且相对固定,但是也并非一成不变,那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 对于法院开庭的次数和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咨询办理案件的法官。但案件审结期限参考如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离婚诉讼中,诉请法院一起解决财产分割纠纷。但是法院做出判决对财产进行处分后,另一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


·夫妻一方患病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患病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


·关于重婚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重婚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重婚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重婚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法律上规定为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


·离婚一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么?
      离婚一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么?不一定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并没有强制,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在议案、搜集建议的环节,并沒有法律,因而它是沒有强制的,将来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会执行也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剖析。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