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是针对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各自利益而制定的,其中也包括了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是随父还是随母生活,是由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决定的。那么你知道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

一、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新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新法是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争取孩子抚养权,个案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争取孩子抚养权,个案中需要注意的那些问题呢?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争取孩子抚养权这一焦点问题中,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我们可以知道,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于需要哺乳等原因,一般是随母亲生活,年龄比较大的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意来决定与父母哪一方生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培养与孩子的感情,另外要知道夫妻感情不应该影响孩子。


·女人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离婚原因有的是双方不合适,有的是工作太忙,但是现在有一个很普遍的原因就是外遇。一般来说,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公平的分割,但是如果遇见一方外遇这种情况财产分割可能会发生变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男方外遇,另一种是女方外遇,那么如果女人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离婚赔偿法律条件 ...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此类案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法律处理。以下是离婚财产分割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


·监护人怎样才能不付抚养费?
      一、监护人怎样才能不付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


·被羁押240天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误判的受害者进行赔偿的行为,国家赔偿又可分为多个赔偿类型。那么如果被羁押240天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如果不考虑是否能申请到,只需要按照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按部就班的走下去就好了。但是国家赔偿申请的条件较为严苛,审核更是严格。下面就简单介绍下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和相关内...


·离婚怎么保护财产 ?
      离婚怎么保护财产 ?一、离婚怎么保护财产 1、收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收支明细,以及其他各种凭证; 2、防止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 3、了解《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 4、咨询律师,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 ...


·子女不满2周岁,男方想要抚养权怎么办?
      首先,双方可以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因为民事案件过程中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女方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的话,法院会参照当事人的意思判决将子女由男方抚养,但是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女方并不会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所以更多时候是要考虑女方其他的不利因素才能让男方得到子女...


·一、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如何收费标准?
      一、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如何收费标准?离婚财产分割法院的收费标准主要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分居证明要什么证件?分居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离婚方式中选择分居离婚的人还是比较多的,《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并已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但是否分居不是男女双方说了算,必须要有相关证件证明分居事实。那么分居证明要什么证件呢?分居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相关介绍。 一、分居证明要什么证件?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


·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离婚后女方能要回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


·社会抚养费上海的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上海的标准是什么? 1、违规生育第一个子女: 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2、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 a、城镇...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会分割吗?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会分割吗?1、如果孩子有个人财产的(包括成年子女、未成年人子女),父母离婚时,应当先将孩子的个人财产分割出来,然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则是家庭财产分割。父母无权分割孩子的财产。2、如果家庭财产中没有孩子个人的财产,家庭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