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是针对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各自利益而制定的,其中也包括了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是随父还是随母生活,是由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决定的。那么你知道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

一、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新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新法是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争取孩子抚养权,个案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争取孩子抚养权,个案中需要注意的那些问题呢?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争取孩子抚养权这一焦点问题中,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我们可以知道,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于需要哺乳等原因,一般是随母亲生活,年龄比较大的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意来决定与父母哪一方生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培养与孩子的感情,另外要知道夫妻感情不应该影响孩子。


·没办结婚证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一、没办结婚证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可以要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一、离婚家务补偿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家务补偿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家务补偿”是“对实行分别财产制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配偶离婚时的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离婚后户口要跟着抚养权吗
      在生活中,如果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中的一系列事宜的时候,孩子肯定是双方最为关注的。当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以后,有可能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到其他地方读书或者生活,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户口问题是令很多人困惑的一个问题。那么,离婚后户口要跟着抚养权吗?对于这一问题,您可以参照我们为您整理的...


·“假离婚”背后的法律风险
      一、离婚行为是否有效,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 很多当事人存在错误认识,认为既然是假离婚,且离婚后夫妻双方继续保持同居状态,应视为婚姻关系自始未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实际上,自夫妻双...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开店财产怎么分割?
      在离婚问题上,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各种问题存在争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还未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开店,那开店所需资金和开店所挣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呢?律图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


·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子女将会由其中一方抚养,而另一方则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等等。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离婚案件也在增多,那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欢迎阅读了解。 一、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根据2004年4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


·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如今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方身在外地的情况很常见,其中甚至还有一方在国外的情况,但另一方打算离婚并且态度坚决的话,此时要怎么办才好了。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的话,又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根...


·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


·离婚后孩子跟谁过 谁的意愿最重要?
      离婚后孩子跟谁过,谁的意愿最重要?离婚后孩子跟谁过,最大的程度取决于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不能表达意愿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民法典》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有要那些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有要那些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