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婚内购买了房屋,这套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相较于其他财产来说较为特殊,如果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获得房产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时候就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那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
二、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销售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销售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销售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500万元以下2.5%501-2000万元2%2001-5000万元 1.5%5001-10000万元 1%10001万元以上 0.5%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销售价格总额的2.8%。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也可以由法院裁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可能会裁定每人负担一半,也可以裁定由败诉方承担这笔费用。离婚时,只有对房产进行评估后才能确切地知道房产的具体价格,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公正。



·一、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一、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社会租赁房屋的现象非常普遍,租房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小事,在租房期间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事情,那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没有到合同约定好的期限想要提前退租,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1、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


·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1、 房屋是否完好;是否进行了需要拆除的装修或装饰;是否被非法转租;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无缺;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是否已进行过保洁;与物业、邻居是否有没解决的问题。2、如果发现房屋或设施有所损坏,应与房客协商赔偿事宜,但要注意甄别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视情况...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房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产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产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产时只转让房产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且有房子可以申请强制吗?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且有房子可以申请强制吗?男方有房子的情况下,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有多大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有多大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


·房产继承没有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没有立遗嘱需要公证吗?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如何办理? 1、受理条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意只有“居住”用房方可进行备案,厂房及商铺均不在备案范围之列。2、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 二、租赁当事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属于谁
      有的人的家庭比较好,在子女尚未结婚之前,就会由父母为其出资购买一套房产,我们称之为婚前房产。那么实践中,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的,一般情况下在结婚后,这个房产是属于谁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属于谁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以赠与给子女一人为原则的房...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办理房屋过户可通过以下方式: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来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把房产证要回来办理过户手续。2.办理预告登记过户。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3.预告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