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因此对这类合同,应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
5、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或买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样的农村房屋买卖无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按照物权法中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应对其所有房屋享有完全处分的权能。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在买卖中一并发生转移,所以,应当允许农村房屋出售,但应当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转让给城镇居民。
考虑到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建议您在买农村房屋时,一定要慎重考虑,避免出现购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如果您遇到了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情况,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诉讼离婚中的按揭房要怎么处理
      现如今很多家庭在购买房产的时候都是通过按揭方式进行的,很少有能够一次性全款进行购买。而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房产的按揭贷款尚未还清的话,此时对房产的处理可能就不太一样了。那到底诉讼离婚中的按揭房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


·现在很多重庆市民都喜欢买二手房,这样可以尽快的拿到房子,并且
      现在很多重庆市民都喜欢买二手房,这样可以尽快的拿到房子,并且价格也比新房优惠不少。虽然中介为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供了服务,但是作为买方和卖方,还属于应该掌握些相关政策。否则容易引发这方面的纠纷和矛盾。那么重庆二手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重庆二手房买卖政...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研究生等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满5年后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划重点:是按5年前的房价购买);研究生不会限购房。 二、是成都户口就能在成都买房吗 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比如...


·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房产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遗嘱 二、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哪些人可以继承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和相关内容
      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和相关内容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速,门市房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门市房作为一种商业用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我们进行门市房租赁时,需要签订相关合同,那么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门市...


·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久
      视情况而定。房改房产权年限的计算以土地使用年限为准。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一般70年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证没有年限,说明该房改房的地还是划拨土地。当房改房转让...


·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房产
      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房产男女再婚后又离婚的情况,在如今并不少见,但此时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其中以房产的分割尤为重要。那么您知道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相关问题。 一、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意味着要结束原本的婚姻关系,此时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协商安排。房产属于夫妻财产中的一部分,因此也是要进行分割的。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


·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法院通常判决支付子女一定的抚养费用,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是没有钱给予抚养费用的,因此您想知道一下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不可...


·一、夫妻共同按揭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共同按揭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1、如果离婚夫妻事先有约定的话,按事先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2、但是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一、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_ ,男(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我是坐落在北京市 房产一套的房屋所有权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