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任何的案件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个讲求证据的年代,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作为证据的,要想成为证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拿工友劳动关系来说,那么,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友劳动关系证词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本报讯外地来沪的任先生在上海市一家模型公司从事模型制作,由于双方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也一直没为任先生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在任先生发生车祸后,公司否认与任先生的劳动关系,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近日,上海法院根据公司其他员工的证人证言,认定任先生与模型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并判令该公司为任先生补缴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 审理中,公司提供了两名员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名员工表示他在公司工作,平时借支生活费,项目完工后计件拿提成工资,而任先生的情况与他一致;而另一名员工证明他与任先生一起为公司工作,计件拿提成工资,公司采取纸张记录或指纹考勤。 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支配、管理是判断双方有无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而判断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支配、管理,首要参考就是考勤。模型公司称进门按指纹仅是出于安全考虑,而非考勤。对此,模型公司提供的证人证明了该公司确实运用了指纹考勤,该证人是公司提供的证人,证明力度较大,对其证言法院予以采信。而公司提供的另一证人亦证明任先生在公司工作,以计件方式领取提成工资,对该证人证词,法院亦予以采信。公司和任先生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法院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维权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我国劳动法特别强调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有劳动关系就应当有劳动合同”。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工友指的是当事人也就是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的同事,他们的证言有的时候被认为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但是在我国确实存在着根据工友的证言进行判决的案例。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清楚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需要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因此也可以说一份好的劳动合同是对单位和劳动者利益的保障,那么您知道一般是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分为三种情况:1、...


·工伤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劳动争议的分类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的分类是怎样的?社会生活中,劳动关系争议一直以来都是被大众关注的热点。劳动争议就是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之间因为权利义务引起的纷争。对不同的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就有所不同。那劳动争议的分类是怎样的?为你详细介绍。劳动争议根据其主体、客体、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对...


·确认劳动关系代理词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代理词是什么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代理词一般是由诉讼代理人书写。确认劳动关系的代理词包括了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证据。一份好的代理词能够在诉讼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确认...


·股东变更需要几个工作日
      股东变更需要几个工作日 一、股东变更需要几个工作日 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单位在员工辞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而不是要求员工转走。也就是说,随着...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每一个行业都有他需要遵守的规则,国家也会制定出一个标准来规划整个行业,只有制定实施了合格的标准才能够更好的适用发展。在煤矿井巷工程中,国家也有制定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那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请详细阅...


·解除劳动关系当天工资可以结算吗?
      在我们生活中,对于终止劳动关系后什么时候可以得到最后一笔工资的钱,是劳动者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知道,涉及到工资方面的内容都是您比较注重的内容,那么我们从国家相关的法律的角度来看,解除劳动关系当天工资可以结算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解除劳动关系当天工资可以结算吗用人单...


·怎么确定劳动诉讼的当事人?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而准备提起劳动诉讼时,应该怎么确定劳动诉讼的当事人呢?在劳动诉讼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那么劳动诉讼当事人如何举证才能让自己在劳动诉讼中处于优势地位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怎么处理? 工程因为出现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该需要立即对其进行处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工程质量在施工中是很重要的,所以需要认真对待,一旦发生事故后应该立即对工程进行停工处理,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下面就将...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申请?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工伤赔偿。不过,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时限的,如果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员工就无法再获得相应的赔偿,给自己带来损失。那工伤认定多长时间申请?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多长时间申请?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