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比例如何确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之间离婚的条件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此时,夫妻之间对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就十分重视,都希望获得更多的财产。房屋作为高价值的财产尤其受到了更高的重视程度。那么,夫妻分割离婚房产比例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比例

通常,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是平均分配的。但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

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比如说夫妻之间在婚后有一处共同房产,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给对方适当的折价的话,那么法官就可能考虑把这处房子判给无过错方。而由无过错方给予过错方适当的折价,这也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一种照顾。所以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的想法只是一种想当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法律对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a、以个人财产投资 取得的收益;

b、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c、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离婚过错的认定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因此,像平时您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离婚房产比例在房产确属于共同财产的前提下,通常情况下是平均分配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过错时,有过错的一方就应当适当少分财产,但具体比例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地产销售代理相对来说是一个较为新兴的行业,逐渐也有很多的开发商与之合作,实现双赢,就现在而言,开发商在与代理商签订合同的时候,更加应该确定好合同内容,以此来规范双方的权力及义务。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便成了双方极为关心的问题。在签订销售代...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 正确的 ?房屋验收 ?程序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


·买卖房屋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买卖房屋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买卖房屋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买房时,除了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银行贷款的资料,还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由于正式合同都是需要开放商在房管局提前备案的,因此与现实情况会有出入这就使补充协议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很多朋友都不清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些...


·商品房按揭的条件
      商品房按揭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民购买商品房,要是自己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那此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不过在提出了按揭申请之后,不是一定就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通常商品房按揭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的含义:...


·商品房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清。先到银行查清尚欠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还清所余贷款,然后由银行出具还清的证明和同意涂消房屋抵押的证明,之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涂消抵押证明。《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一、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简单范本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双方的基本信息、租赁房屋的类型、出现争端之后的解决方法等,根据房产税相关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


·邵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邵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第一条 为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离婚后房产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后房产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房产债务怎么处理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


·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的积蓄只够付房价的首付,因此,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具体来说,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人们一般都是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再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不过,如果购房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为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统一审判标准和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民事审判实践,制订本意见。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