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其实是否有律师介入,还是看当事人是否选择聘请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因此决定权在当事人手上。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很多人都知道,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很充分理由(比如存在严重的婚内暴力、对方重婚等),法院一般不会准许离婚,所以有人就认为反正请律师也离不掉,为了省钱干脆就不请了,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一、第一次起诉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基础。没有相当充分的证据,起诉两次才能判决离婚在法律上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但实际上这是很多法院通常采用的做法,主要是考虑给双方一段时间的缓冲期,避免冲动离婚。虽然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必能得到法官支持,但也应当慎重对待,尤其是在提供证据方面和庭审发言上。在起诉前应搜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比如夫妻共同财产有那些,对方收入情况,孩子自己抚养有那些有利证据等,这些证据在开庭时都会经过法庭质证并记录在庭审笔录里,因为对方不想离婚,通常相对会比较诚实,对于一些事实并不会否认,这样在第二次起诉时通过调阅第一次庭审笔录就会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果第一次起诉不能很好的提供证据,仅仅想走个过场,那么对方也不是傻瓜,他会考虑离婚在所难免,就会在二次起诉前转移财产,并在第二次开庭时百般抵赖,自己本该得到的权益反而会丧失。笔者就经常遇到类似事情,当事人第二次起诉前来找我代理,但对方在此之前前已经将能转移的全部转移,比如存款转移到亲友名下,汽车也过户到别人手里,甚至还有的突击刷卡消费,出国旅游,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非常重要,如果第一次做得比较好,那么第二次基本就不需要再费什么精力,只需把第一次的判决书和庭审笔录作为证据提交就可以了。二、律师代理案件可以帮助当事人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律师的专长就是打官司,对于案件的办理程序了如指掌。律师代理原告起诉离婚后,法官一般多会和律师联系,因为和律师沟通起来较为容易。如果不请律师,当事人要不停的跑法院,比如去法院拿传票了,对方拒不到法院要配合法官送达传票、对方要求延期开庭了等等,你会感觉委屈或者不胜其烦,而且法官要求你今天来,你不管手头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都要放下,有时法官通知的书面信件会直接寄送你的单位,又让你感觉难堪。如果聘请律师后,这些事情都是由律师来处理的,你一般只需开庭时在场就行了,期间有重要的事情律师会直接和你沟通,会减少你很多的麻烦,起码让你可以不必天天忧心忡忡的,因为你知道有一个专业人士在帮你“战斗”。三、离婚案件处理得当,第一次说不定就可以搞定几百个离婚案件的办理经验,专业律师几乎就是个婚姻心理专家,对双方心理的把握可谓洞若观火,任对方玩什么样的花样,都难以逃过律师的火眼金睛。本律师统计了办结完的几百个离婚案件,发现第一次就能顺利离婚的占到七成以上(尤其是女方起诉男方)。私下的协商和到法院起诉后的调解,双方在心理上的变化会非常大,当对方认为婚姻还有希望,离婚可能是你的一时冲动(之前一吵架也无数次的提离婚,这次也是一样),他多数还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但一旦起诉到法院,对方会感觉你这次是铁了心要离婚了,他会认真考虑,重新审视,尤其是自尊心较强的男人,是招架不住女方决然的离婚决心的。所以,一方离婚态度足够坚决,只要方法得当,不把对方逼入死角,再通过律师和法官的调解,稍有点理智的人都会知难而退。法律并没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就必须要聘请离婚律师代理,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定。当然,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帮助自己,这样才能在第一次离婚中就顺利的结束夫妻关系,也能较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补证。3、...


·我们都知道现在好多都是二胎的家庭
      我们都知道现在好多都是二胎的家庭,但是还是有些家庭会因为感情不合而离婚,也协商孩子一人带一个,那么离婚一人带一小孩要给抚养费吗?这就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还有父母的经济来源来决定了,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离婚后,男女各抚养一名子女的,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一、当事人到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一、当事人到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1、 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离婚案...


·离婚财产转移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转移包括哪些情况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1)转移存款...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分割怎么办?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分割以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利益来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的原则。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项制度。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哪些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很多时候,婚姻关系的破裂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做出了什么破坏婚姻关系的事情。比如说出轨、家暴这些,这都是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一般对于这种原因的离婚诉讼请求,其实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首先应说明,《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都已废止失效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废止)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


·婚姻无效纠纷中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婚姻无效纠纷中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一、婚姻无效纠纷中子女的抚养权的处理 人民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