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很常见的,既然有损失,那么当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间接损失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 通常 包括停运损失、 贬值损失等
。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
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关于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二、怎么获得车辆贬值损失赔偿

(1)与侵害人协商
协商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平息纠纷的好方法。侵害发生后,先与对方协商解决的方法,只要双方都同意,马上付款;或签订协议;或以欠条形式,都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2)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协商不成,就要及时求助与法律。此时应抓紧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求委托评估结构对车辆的贬值损失进行评估,以确定损失数额,同时对侵害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使将来的赔偿金有个保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分为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具体的赔偿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做出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的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一样,都是公司为了股权交换而发行的债券,而债券是股权交换的凭证。相对于普通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收益更高,风险更低。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债转股是将债权转换成公司股权的意思,请看以下我们为您做出的详细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有法律依据吗,垫付多了又该如何追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提升,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增加。可以说,大多数开车的人,都会经历交通事故。如此高发的事故率引发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今天,的我们就“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有法律依据吗”、“垫付多了又该如何追偿”这两个问题为您进行分析解答。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有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很突然,是您无法预测的,不合理的处理可能导致后果更加的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为了避免上述的情况,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1、停车确认受害者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


·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
      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必须放车,所以不一定都要扣车。《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爱车。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很多人只知道,车祸给我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可以要求赔偿。但不知道的是,交通事故对受害者的精神也会造成伤害,而这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


·2023新交规闯黄灯扣分吗
      新交规闯黄灯扣分吗?闯黄灯是要扣分的,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据了解,由于电子警察需要拍摄三张照片才能认定闯红灯违法,其中包括一张路口情况照片。而闯黄灯时,路口情况和绿灯通行时没...


·车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车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一、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国家标准规定: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2、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是怎样的,有哪些程序处理规定
      随着时代的发展,道路通畅起来,车辆多了起来,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这个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是怎样的?而我国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又是怎样?在本文中介绍了相关的知识。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条链接:〈道路交通...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的,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中 第一百三十三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