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评估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中国地大物博,不仅是物种很多样,而且土地面积也很大。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一种财富。目前国家大力的在改革,城市化的进展也越来越快,城市周边的乡镇也得到了大规模的开发。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大,毕竟土地是有限的。土地的评估合同具体是什么?土地评估合同又需要注意什么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土地评估合同的一些具体的流程和规定:在土地评估合同的流程方面,需要明确土地评估的项目名称,其中包括了土地的名称和位置以及土地的宗教和面积,还要确定评估的目的,评估的基准的日期和双方的权责这些。土地评估合同的具体说明:土地评估合同就是要准确的掌握国家的土地的相关市场的价值,甲方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由评审来提出相应的土地的评估资质的做评估的机构,如果乙方中标了就可以进入到甲方的中介机构的备用的选库中。需要遵守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等相关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来协商达成协议,确保能够使土地的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土地评估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要提前做好事前方面的相关调查,就包含了购买了了的土地是不是把使用权变更登记做好了。还需要去现场看一下,土地是不是已经交给了其他的人,由其他的人占有和开发了等等。二是最好依照优先性的规则,把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尽快办理下来或者直接让卖家把土地交出来,预防卖家出现恶意的违约。三是最好明确的约定较大数额的相关的违约金。随着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土地估价也就应运而生,土地评估不仅仅是对实际操作性要求很高,而且对技术性要求也很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估价促进了土地市场建设的发展,已经成为了推动市场建设的主要的力量。此外,土地估价师也成了客观的需要,并且成为了六类资产评估的专业资格之一,土地评估师不仅仅需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还需要有丰富的实践方面的经验。作为专门做评估的服务机构,不仅仅需要为客户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评估的质量,此外,还要主要评估的时间段,在估价前需要有良好的组织,还需要有周密的工作计划。我国法律在土地评估合同中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关于土地评估合同的注意事项,印花税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合同、营业的帐簿、权利的许可证照这些应该交税的凭证文件来进行的征税。如果只是简单的做了评估是不用缴纳印花税的,但是如果已经订立了合同的话就需要缴纳印花税了,此外,公司的账本都是需要公司自己贴的。



·一、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 1、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


·在生活当中,如果是一般性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下,交警部
      在生活当中,如果是一般性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下,交警部门通常会对司机进行罚款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情况比较严重,那么都会对司机进行罚款、扣分,并且车辆还要进行扣押,这点您在生活当中肯定都是知道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酒驾醉驾扣车多久? 一、在我国酒驾醉驾扣车多久? ...


·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
      任何纠纷发生后都有多种解决方式,交通事故纠纷也不例外,其中有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等。不过实践解决交通事故较为常见的方式是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予以调解,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呢?具体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


·2023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一、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


·醉驾不承认开车让别人顶包的后果是什么?
      醉驾不承认开车让别人顶包的后果是什么? 1、顶包者根据被顶包者的酒驾程度,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如一般的酒后驾驶,顶包者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及扣留驾驶证的处罚;如果被顶包者已经达到醉驾的标准,顶包者则涉嫌包庇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保险条款中明确酒驾发生的事故属于责任免...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九条第(...


·超生可以先交社会抚养费吗?
      超生可以先交社会抚养费吗? 关于未婚生子,只要没有领取准生证生育小孩是要受到处罚,罚款金额是有规定的,在幅度范围内调整,百分之六十到一倍。不交的话,是有滞纳金的,而且也可以强制执行。另外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


·一、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一、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诉程序是什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情况下会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来证明双方的责任归属,但是难免有对认定书的责任分配不满意的时候。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诉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诉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可以双重赔偿,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