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机随处可寻。建筑行业可承包的过程范围也越来越高,对于一个建筑公司来说,要想在同行业里担当领跑者的角色,需要领导者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熟知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等其他较为专业性的内容规定。

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

(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注:

a、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b、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c、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此类工程可承包的项目范围跟建筑物预期等级资质是挂钩的,不同的等级的承包范围是不一样的,等级越高对于建筑工程师的资质的要求也就越高。


·工程抵押房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工程抵押房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一、工程抵押房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将房屋抵押给个人,签订抵押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的,并且抵押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抵押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一、没有劳动合同受伤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受伤怎么办?按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


·一、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主要包括:1、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高温补贴对于在炎热的夏季还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有鼓励作用,虽然高温补贴费用不多,但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厨房由于油烟及炉火的温度较高,使得厨房职工长期处于高温下工作。那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1...


·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日开始,其实也是有可能被终止的,当然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但终止与解除都还不一样,至少在法律规定的原因上面不同。那到底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


·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高温费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发放的一项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最终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使企业在高温条件下也能正常运营。在关于高温补贴当地规定中,只是对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有所规定,对临时工的高温补贴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一、临时工高...


·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
      现今,人们可能会因为不适应工作环境与强度,与上司关系不和或者公司的待遇满足不了自己等原因选择离职、跳槽换单位,那么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怎么做?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二。 一、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 解除劳动合...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以后如果出现了矛盾与纠纷那么这段劳动关系将如何的证明和怎样看待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么在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的资料请阅读一下吧。 一、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 (一)关系认...


·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企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如果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企业会不会赔偿劳动者的损失?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在下文中一起了解。 一、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劳动合同违约形式: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