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需要哪些材料?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书》。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单位填写《工伤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递交医疗保险管理处审核领取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待遇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待遇一般是针对于有工伤的人会给的,但对于这个待遇劳动者想要一次性领取的话,那么就需要有合法的材料,还有合法的依据,只要被一次性领取了之后那么以后再有任保的问题,那么所有费用就需要自己来承担。



·东莞劳动仲裁程序
      东莞劳动仲裁程序 东莞劳动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的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那么东莞劳动仲裁程序有那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供您阅读了解。 一、申请仲裁时...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近几年工程建设在不断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建筑工人们在为我们建筑高楼大厦。任何这样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都有一定的建造标准,只有符合质量指标的高楼大厦才对我们的生活有保障,那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员工主动辞职扣工资吗?
      员工主动辞职扣工资吗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备案吗?
      求职者被单位录用后,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通常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将工资报酬、工作内容、福利待遇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签好合同后,员工手里面要留一份,以后一旦发生纠纷,这就是解决争议最主要的凭证。那么,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备案吗? 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劳动合同要去劳...


·一、女方没工作的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女方没工作的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怎么写?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怎么写? 用人单位: 职工: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劳动合同自2011年×月×日解除 2、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元 3、×月×日前双方办理交接,职工退还公司物品、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未发工资×元、...


·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本人)决定继续与你(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产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产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规定法律依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七条,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一、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一)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一般主要审查: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着建筑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耐用。如果建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着建筑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耐用。如果建设工程发生了质量问题,不仅会导致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可能因为倒塌等原因而造成人员伤亡。所以,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十分重要。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 湖北省当...


·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资没?
      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资没?疫情延期上班的可以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