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各种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各种赔偿费用的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计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受害人死亡的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2、农村居民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二、受害人伤残的抚养费标准
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三、其他相关问题
1、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2、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4、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总而言之,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计算这一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其计算主要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城镇或者农村的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受害人的伤残等级以及被扶养人的人数计算得出。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任何动作,随时想好,观察好,准备好再做。譬如进入匝道,切入高速道,换道,超车,驶向出口道,出口,等。车速越快,反应时间越少。遵守速限。您遵守交通规则,才不会乱。 1、从匝道进入切入快速车道时,同时一边注...


·机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多少?
      机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


·在当今社会上,买房买车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标准
      在当今社会上,买房买车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标准,拥有几套房产,几辆车,都是对其地位和实力的证明。因此,由此而生的房产业也越来越发达。房屋的买卖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


·车辆违停被拖走需要本人去处理吗?
      交通违法处罚要求是本人携带行驶证和本人驾照到交警队接受处罚,涉及扣分的违章必须本人去,不扣分的一般在网上自助处理栏目就可解决,只要违章罚单开出来谁去交罚款都是可以的。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1、...


·刑事自诉案件交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交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


·二手房交易合同需要多长时间,有哪些内容
      买卖二手房时,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签订合同都是十分必要的,合同不仅规范着买方卖方交易的主要内容,同时对于违约后的责任分担问题也是一个日后索赔的依据。二手房中比较关注的就是二手房交易合同需要多长时间,因为会存在交易的二手房买房还在居住或者是卖方一直迟迟不付款的问题出现,合同要包括什...


·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要注意什么事项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要想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则就要提供一定的材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调查取证。而这个过程中也是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要注意什么事项呢?律师635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要注意什么事项 交通事故处理的调...


·2020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2020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1、在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之后,要去申请赔偿,在这个申请赔偿之前,要先去对自己的伤势做个鉴定,通过鉴定之后才能知道受伤的具体情况以及受伤的程度,根据不同的伤势对应的赔偿也是不同的,当把手续都办完之后就可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在鉴定伤势的时候会有一些时间限制和...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包含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对肇事者责任的判定,如何保证裁定的公允,同时维护好受害人的利益就需要有一整套完善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包含哪些内容呢?为您解答。 一、司法鉴定的程序 (一)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