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格式要求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格式要求是什么
买房子对于我们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情,随便一个房屋我们都可能要住上几十年之久,房屋的质量问题将关系着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套房子在竣工之后,都必须要出具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那么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格式要求是什么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设计单位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格式要求

1、人员签字;应分别由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及企;

2、日期;日期应以签名时间为准,四个日期可以不相同;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

(2)本工程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的批文及根;

(3)本工程是否按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工程;

(5)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现结构性的质量缺陷,

(6)本工程

二、设计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书填写要求

1、人员签字

应分别由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及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2、日期

日期应以签名时间为准,四个日期可以不相同。 3、质量验收意见填写要求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充分体现了设计意图,是否认可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

(2)本工程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的批文及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的情况。

(3)本工程是否按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工程设计。 (4)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实物质量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

(5)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现结构性的质量缺陷,(如沉降超标、倾斜、裂缝等)并提出设计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处理方案处理。

(6)本工程是否已完成工程设计要求的各项内容。

4、盖章

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不得以部门章等其他专用章代替。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合格

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数: 勘察单位名称:证 明 书

七台河市财政大厦 11244.83m2

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

勘察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书填写要求

1、人员签字

应分别由该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及企业法人代表

签名。

2、日期

日期应以签名时间为准,三个日期可以不相同。 3、质量验收意见填写要求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勘察成果文件要求,是否认可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

(2)本工程依法进行勘察工作及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批文的情况。 (3)本工程是否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工作。

(4)本工程提供的工程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且真实、准确。

(5)勘察单位是否按建设部建建(1999)176号《通知》要求,参加工程地基基础检验,是否参加与地基有关的工作质量事故调查,并配合设计单位提供技术处理方案。

(6)本工程地基验槽情况是否与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内容相符。 4、盖章

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不得以部门章等其他专用章代替。

计单位对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认可情况;实物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情况;工程竣工实测沉降量是否控制在设计允许最终沉降值的50%以内及其他情况。

8、对施工单位评价:需反映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施

工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整改 质量问题、处理质量事故情况;实物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强制性标准、规范

情况及其他情况。

9、对监理单位评价:需反映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监

理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是否完成工程设计和合

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核定等级与现行标准是否相符;对

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及其他情况。

10、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需反映从工程立项→招标→报建→开

工→竣工的过程,并注明该过程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

11、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需反映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是否有效、齐全;并确认工程质量等级。

12、工程竣工验收结论:需明确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能否同意使用。

注:结论为: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能否同意使用。

13、竣工验收人员签字:竣工验收人员,包括验收小组组长、副组长、验收组成员均须本人签字,不得打印(复印);并写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和单位职务,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单位工程名称: 七台河市财政大厦 建设单位名称: 七台河市财政局 竣工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书填写要求

1、工程概况:除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概况表》所需反映的情况外,尚需反映室内及外墙装饰要求、屋面防水构造形式。住宅工程需反映应达到的装饰标准及安装要求。

2、竣工验收程序:需反映从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直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整个过程的程序。包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合格证明书》→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小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竣工验收内容:需反映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小组人员审阅参与各方工程档案情况;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使用功能试验情况;验收小组成员评价情况。

4、竣工验收组织:需反映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情况;组长为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小组成员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以及其他方面专家组成情况。

5、竣工验收标准:需反映竣工验收使用的标准,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要求;工程合同要求。

6、对勘察单位评价:需反映勘察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勘察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实物质量与勘察报告内容是否相符情况及其他情况。

7、对设计单位评价:需反映设计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设计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
如果您有需要用到这方面的内容,可以参考一下本文。合格证明书,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如果签了字盖了章,只要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很有可能将追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一、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需要根据情况判定:  1、如果公司因为拆迁停产停业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公司拆迁导致停产停业员工自己提出离职的,公司可以不用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在申报后60个工作日内赔付。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单位又不配合,可能涉及到工伤认定及劳动仲裁,时间就比较长,最快3个月,最慢1至2年。 你可以督促单位申报工伤,或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工亡理赔手续。若单位不配合,保留相关证...


·建筑工程中检验收什么时候
      在建筑工程中,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


·实习工资是什么,实习工资该不该给
      实习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第一堂课,但是由于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不丰富,在实习的过程中吃了亏也不知道,并且也没有办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习工资是什么,实习工资到底该不该给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解决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实习工资是什么 实习工资就是大学...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关系到我们自身的权利,如何确保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如何维护自身权利?这就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其原则、要求和操作过程等,懂法然后守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质量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这和我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是否安全可靠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保修的范围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法律规定 国务院的《建...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1、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局判决。 2、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前先去仲裁委拿双方的《判决送达回执单》;(记住,公司和你的都要索取,申请强制执行时用。) 4、至于公司是否上诉,...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无劳动关系存在。合同法上有通过“默示”视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对通过默示的方式已经成立的事...


·哪些情况可以被辞退202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劳动仲裁程序如何走,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程序如何走,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一、劳动仲裁程序如何走 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