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习工资是什么,实习工资该不该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实习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第一堂课,但是由于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不丰富,在实习的过程中吃了亏也不知道,并且也没有办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习工资是什么,实习工资到底该不该给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解决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实习工资是什么
实习工资就是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实习工资该不该给
1、未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么公司可以当做是大学生挂靠单位“学习”,注意了,是你主动求单位给你学习的机会,单位提供资源对你培训,因此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是可以不给工资你的。2、取得大学生就业推荐表,这个问题司法上没有做出规定,但是现在有判例,是认定该学生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该大学生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你工资。有这样一种说法:在校大学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否定的,因为中国没有一部法律说在校大学生不能签劳动合同、不能买社保,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单位跟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跟你签实习合同只是为了免于办理社保的繁琐事宜,同时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减低风险而已。还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如果没买社保,那在工作期间你发生意外事故是应该由单位承担医疗事宜的,除非该单位跟你学校有约定,否则,依照司法实践即使合同没约定或约定由你自行承担,也应该有单位承担。注意:五险是国家规定的,单位一定要买。而一金及各种补贴要视各地区出台相关规定或单位的规定而定。

三、最低工资规定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第1款的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而技校实习生只是去实习,去学习公司的经验,检验一下自己的技术是否学到位了,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公司支付的只是生活补助费,这种生活费通常低于最低工资保障。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实习工资的相关知识,通过我们的介绍,取得实习工资的关键就是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有这样一个文件就可以确认劳动关系,自然也就能拿到工资。因此,我们在此提醒各位即将进行实习的大学生们,在参加实习时一定要带上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当然,如果已经在实习的大学生遭遇了上述问题,可以来电咨询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零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范本
      零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般涉及政府或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合同签订过程比较复杂,但是一旦双方签订合同工程项目期限就比较长久,就不会反复签订合同,但是在生活中,一些小的建筑公司签订的都是零星工程,那么,零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零星工程承包施...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的区别主要是劳动纠纷的要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所以劳动仲裁是法院起诉的前提。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根据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只有不服...


·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怀孕员工
      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怀孕员工?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好意施惠和帮工的概念一致吗
      好意施惠和帮工的概念一致吗?好意施惠和帮工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帮工,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企业怎么签订临时工合同
      企业怎么签订临时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施工建设的过程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快则半年到一年,慢则两三年都有可能,为了防止双方中途反悔造成巨大的损失一定需要签订工程合同。今天,我们要为您讲解的则是,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工...


·劳动合同对劳动权益如何进行保护?
      劳动合同对劳动权益如何进行保护?劳动合同对劳动权益进行保护是如果发生一些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具体如下所述。1、《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然要求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想要市农民工能够运用到《劳动合同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得实行农民工劳动合同专门化规...


·一、没有离职证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没有离职证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开具书面离职证明,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未开具,用人单位无法出具相关的签收记录等。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试用期期间辞退员工有工资吗
      试用期期间辞退员工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现在企业单位中,有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用人方式,被您称作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虽说在提高派遣员工工作能力和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等发面,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劳务派遣也带来了很多的劳务争议,今天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有劳务派遣的...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