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在农村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经营方式,土地拥有者可以因为某些原因将土地承包出去从而获得利益,不至于让土地荒废,同时也能让其他人使用土地以获得利益,这是一种互利共赢的经营方式,那么搞清楚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

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承包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该规定主要有以下几层含义: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承包的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以及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 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 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3、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

二、关于家庭承包的承包方的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三、关于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的确定

强调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草地和林地等宜家庭承包的土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农户,也可承包给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来自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在土地承包这种经营模式中,难免会出现承包纠纷问题或者规定约束不清晰等问题,那么首先了解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不会伤害土地主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达到共赢的局面。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这个社会,几乎中国的每一个地方每隔几年都会进行房屋的拆迁以及征收土地,在征收土地之前,政府需要与被征收者协商好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没有协商好的是不能进行征地的。那么,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


·外地的驾驶证在本地违章会扣分吗?
      外地的驾驶证在本地违章会扣分吗 异地驾驶证能扣分。驾驶证是全国通用的,只要是正规有效的驾驶证,就可以在中国大陆的任何一个省份,任何一个城市和地方使用。 由于驾驶人不可能只在驾驶证核发地开车,也会在其他地方,甚至其他省份开车,比如跑运输的司机,如果在异地开车出现了违章,当然就必...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土地几乎是您离不开的资源。但是,在对土地使用的时候,并不是随便使用就可以了,一定要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且还需要合理的对土地进行使用。因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为了方便您办理,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


·老天坪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老天坪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


·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兴起,而开办企业是需要土地来建设厂房以及办公室的,这就会涉及到征地,而对于企业征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是很清楚,只是略微的知道一点皮毛。今天,我们就将详细的为您说一下关于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以及企业征地的其他相...


·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
      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法律中有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必须要做好后期的拆迁安置工作,按照国家的规定作出赔偿,并且还要保证赔偿要到位。对此,我国作出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那么这其中究竟是如何规定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


·各地的社保局在职权范围之内所主管的一些事情
      各地的社保局在职权范围之内所主管的一些事情,由于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差异,自然就导致有很多人都会觉得肯定社保局工伤伤残鉴定也是一个地方一个标准的,所以北京市的劳动者有需要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话,第一时间想要了解的也是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详细规定是什么?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8...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一、基础性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


·写字楼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写字楼里工作,但是您有没有想过写字楼它也使用了土地,如果我们工作的写字楼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呢?我们需不需要为这些事情担心,写字楼土地使用权又是多长的时间呢?今天来听我们跟你说一说关于写字楼土地使用权的那些事。 一、写字楼产权年限 写字楼产权属于商业性质的...


·河北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河北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经过申请、调查、审核等一系列流程,还需要携带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没有接触过类似事情,就会觉得一头雾水,无从下手。很多人并不清楚该准备什么材料去办理。河北集体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