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
债权和债务是相互存在的,二者密不可分。其中债权人就是拥有财产并把财产借于另一方。而另一方也就是需要承担债务的债务人。但是有些债权人会遇到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那么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转让给他人吗?

可以是三方当事人之间重新签订欠条,也可以是债权人给债务人一个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书要写明债权人、受让人以及债权的相关信息。 两种方式都是可以的,是合法有效的。在债权转让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债务人的观感,因为债权转让只需要对债务人通知到,就发生法律效力了,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二、什么是债权人?

债权
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以及有无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

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三、什么是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综上可知,通过与债务人签订债权转让通知书或者直接与将要被转让债务的第三方重新签订条约的方式。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并且在债务的转让过程中并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只要到时通知债务人即可。




·夫妻在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


·欠钱不还家里人不管怎么办?
      欠钱不还家里人不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家里人不管怎么办? 欠钱不还家里人不管债权人与需要偿还债务的主体,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债务的履行方式。也可以选择项法院起诉来维护债权。具体的处理此类纠纷的方法如下: 1、最直接的办法,带着欠条向法院起诉 2、直接叫对方还钱 其实很多人...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诈骗案件中法院怎么退款给受害人
      诈骗案件中法院怎么退款给受害人?诈骗案件中的赃款不是由法院退给受害人的,诈骗案中赃款被公安机关追回的,应当退还给受害者。查找不到赃款的,应当上缴财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债务人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一裁终局,生效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向人民法...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不同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不同 1、资本性质不同:股票是权益资本,是一种投资关系;公司债券是负债资本。是一种借贷关系。 2、持有人不同:股票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享有权利;而债券的持有者只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公司仅依约定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3、发行者...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是什么? 一、撤销权之诉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


·网贷借钱利息怎么算?
      网贷借钱利息怎么算?一、网贷借钱利息怎么算?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接待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贷款人将款出借给借款人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就是为了获取利息。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一、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为无息借款。但债务人逾期未还,或者不定期借款经催告后不还的,债权人要求逾期利息或者催告后利息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股东未到出资期限承担债务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