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办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满足私欲挥霍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该种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应由该方独自偿还,而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始终不知道的,在离婚时,对于这种债务由一方负担还是由双方共同负担是由债务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协议负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有的人认为,既然欠债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会配偶就理所应当的具有偿还的义务。但其实,只是针对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二人均才具有偿还的责任。若是明确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再要求其配偶承担责任,就会造成不公平,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一、债权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 二、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怎么处理 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根据...


·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有风险吗?
       一、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有风险吗? 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的做法是比较危险的。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是比较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法人身份证被拿去立字据、签合同,如果被不法之徒人作他用,法人将会祸从天降。 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


·夫妻离婚后的个人债务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的个人债务规定是什么?夫妻离婚后的个人债务规定是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的来进行偿还,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个人债务离婚后也由个人财产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


·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一、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民间借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夫妻双方签字的债务应当根据债务的认定情况来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


·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复议是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内容,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如果不满意行政处罚的,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层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处罚,是行为人没有犯罪的行为,但是又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那么关于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 根据《征管法》、《行政复...


·借1万借条4万应该要怎么办?
      借1万借条4万应该要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现实中,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话,此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
      现实中,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话,此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方式来讨债,就包括绑人要债。对于这样的行为,咋一看其实很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绑架罪的构成要件,那到底绑人要债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 近几年来,社...


·如何确定夫妻中的个人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债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一旦男女双方离婚,就该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属于共同债务就可能会引发争议。那么,在实践中,关于如何确定夫妻中的个人债务呢?与个人债务相对应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了,那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确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