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仲裁或诉讼时责任主体的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也可以设立子公司,但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那么在于分公司签订合同产生纠纷起诉时,诉讼主体与责任承担主体怎么确认?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就是这里的分支结构,那么起诉时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份当事人。但是基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分公司往往也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当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超过起诉时效,可否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争议?
      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限通过上访渠道解决争议,属于信访事项的范围。 《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款..项关于“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的规定,系指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的情况下,通...


·当事人因判决生效后达成的还款协议发生争议是否可以再次起诉
      最高院认为,为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避免消耗有限司法资源,“一事不再理”原则被确定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其基本要求是相同当事人不得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对同一事项再行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了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包...


·按营业执照地址送达的问题
      1.法院按照受送达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单位名称及地址邮寄法律文书,快递单回执载明邮件妥投、他人代收。因受送达人及送达地址均无误,至于代收人身份、签收过程、内部转交程序等均非人民法院送达的审查内容,故应认定法律文书成功送达。2.对于守约方支付的律师费是否应作为违约损失予以赔偿的问题。因...


·起诉时能否将被告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结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


·对国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274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法院:即使不提供被告身份证信息,法院也必须受理立案
      近日,最高法院作出《关于立案是否要提供被告人身份证信息的答复》,说明了: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自然人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 起诉的必要条件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但如何明确一直没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因...


·确认之诉的基本特点
      双方对合同效力均无异议的,一方是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合同有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是确认之诉的基本特点。如果各方对案涉合同的效力均予认可,就其效力问题并未产生法律纷争的,则当事人提出确认合同有效的诉讼请求即不具备诉的利益,...


·经催告当事人仍未交纳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当事人起诉后未依法交纳诉讼费,经催告仍不交纳,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为撤诉是当事人依其意思表示放弃因起诉而发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按照诉讼法上的“撤回的诉,视同未起诉”的诉讼规则,不发生起诉的效果,自然也就不产生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诉...


·受送达人因被羁押不能参加诉讼是否属于民诉法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
      法院在受送达人被刑事羁押的情况下仍按其送达地址确认书记载的地址送达开庭传票,后传票因“原址查无此人”被退回,导致受送达人未参与案件审理。受送达人系因被刑事羁押不能参加诉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即现民诉法第146条)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据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