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医疗纠纷谁鉴定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医疗纠纷谁鉴定呢?对于医疗纠纷,我们知道,医疗纠纷时发生在患者和医院之间的纠纷,大都是因为医疗事故,或者医疗保健之类的原因,对于纠纷,在现如今都是很难解决的,私下双方不能调解,那只有到法院去诉讼,那么在法院,发生医疗纠纷谁鉴定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二、医疗纠纷谁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路径有两种: 1、当事人向卫生局提出申请,卫生局委托鉴定; 2、当事人和医院共同委托进行鉴定; 3、如果案件到法院阶段,法院可以委托进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卫生部强调,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若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判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定。责任程度按照完全责任判定。医疗机构无故不参加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向患者说明情况,经患者同意后,由患者和医学会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鉴定专家进行鉴定。医疗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而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患者应首先就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举证,并非没有任何举证责任,如果患者不能证明医疗关系或医疗损害结果存在,法院应依法驳回起诉。]而医疗机构如果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自己没有过错,应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推翻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否则,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成立。《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第2款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此可知,申请鉴定是负有举证责任方的举证责任义务的内容之一。基于因果关系和过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应由医疗机构提供证据,即便是其不能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由于认定案件事实的需要而应由其提出申请,如不提出,则等于未提出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而患者对此无举证责任,也无需提出申请。从我们的文章之中我们知道医疗纠纷谁鉴定的问题,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医疗事故由各级医学会鉴定,分别是中华医学会、省医学会、市医学会。如果医学会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由此可以建议患方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鉴定意见,相对是比较公正的。



·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是怎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指什么
      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指什么 一、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指什么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怎么办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怎么办 一、相关概念介绍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


·医疗过错行为有哪些
      医疗过错行为有哪些? 医疗过错行为有哪些 在这些有创治疗领域,只要医疗机构不能举出书证证明其尽到了说明义务,而患者又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尽到说明义务和患者受损害成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充分条件。 (一)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的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什么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


·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遭遇医疗诈骗找以下部门投诉: 1、追究医疗机构的民事责任,请求调节或起诉; 2、追究医疗机构的刑事责任,找公安报案; 3、追究医疗机构的行政行为,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二、医疗诈骗属于医疗纠纷吗 1、医疗...


·根据个人医保缴费政策,医保该如何补缴?
      为了减轻公民在受伤时的经济负担,我国近年来新出台了医疗保险政策,只要公民按照规定每年缴纳了保险,治疗缴费时可以享受优惠价。但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由于获取消息的途径有限,导致错过了缴纳医保的时间,那么此时,根据个人医保缴费政策,医保如何补缴? 一、根据个人医保缴费政策,医保如何补...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往往是因为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治疗患者的过程中,因为过失导致了患者人身的损害。对于患者来说,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自己首先应该关心的。那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呢?我们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医疗纠纷...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得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一级甲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