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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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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罪犯患有疾病而被有关机关批准监外治疗。保外就医也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保外就医的必要条件:

罪犯符合以下情况,准许保外就医:

严重疾病甚至有死亡危险的

由死刑、无期徒刑表现良好而减刑的、服刑七年以上或者服刑年头已经过了原判决的三分之一的,有长期慢性病并且没治好。(面临死亡威胁的重大疾病不受上述条件约束)

60周岁以上身体素质差的服刑人员

身体残疾不能自理的服刑人员

保外就医的申请程序

1.由监狱所在区的所有警察进行评议,通过后报监区审核

2.经过监区同意以后,填写《申请病残鉴定书》。送到相关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后送到监狱执行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3.由监狱执行组织(法医和检察院)进行初步讨论,符合条件的填写《监犯暂时允许监外执行审批表》。

4.通知家属填表《监外执行取保书》,并通过具保人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

5.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部门、狱政管理部门,由监狱管理局审批。

6.宣读《监外执行犯守则》、《具保人须知》,并且签名。

7.填写监外执行报道证。

通过上述得知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是相当麻烦的复杂的,并且整个环节中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同意,那么就无法申请保外就医。

现在再来聊聊还有那些是无法申请保外就医的:

死刑缓期期内的、无期徒刑内的。

罪行严重,民愤意见大的。

为了逃避监狱内惩罚的,自残自杀的。

还有以下情况也要注意,保外就医过程中被收监并且外保期间不计入刑期的情况:

骗取保外就医的;

自杀自残的故意拖延就医时间的;

办理保外就医不就医的;

恶意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屡教不改者;

违法犯罪的;

不按照程序向公安机关不报道的。

保外就医期满的提前两个月再去鉴定医院进行重新鉴定,就医情形消失的,收回监狱继续执行,符合续保的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保外就医期间死亡的,家属应去公安机关和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和除名。保外就医期间服刑期已满的情况下应及时办理释放手续。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的情况下,在取得审理法院的相关文书后除去保外就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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