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职工年休假条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非常快,人们的生活压力都非常大,所以我们需要利用好国家给予的假期来放松自己,多回家看看。但还有很多人对国家出台的休假政策并不了解,还有许多人会错事这些休假的机会,对自身来说就是非常大的损失,不能好好的放松自己。那国家职工年休假条例是怎样的呢?

《国务院出台2016休假新规定》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①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员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①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⑤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年假
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
⑤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伤假
①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病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24个月的医疗假期。
①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不让休息?这是犯法知道吗!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条例中的这些假期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好的,能够让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中放松自己,还能够有时间多回去陪陪父母家人,对于放松生活压力放松心理来说是非常好的,愉悦的身心还能让我们的工作进行起来更加轻松,让我们没有太多的心理压力,能够大胆的施展身手。



·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出结果?
      在我国,能够做出工伤认定的部门只能是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其他部门作出的认定结果,一般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也就得不到认可。但是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通常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出结果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出结果 行政部门受...


·一、劳动合同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可以吗? 劳动合同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不是领取补偿金的前提,两者无直接联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支付。 二、合同期未满想辞职需要注意: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该合同的审查涉及很多方面,我们接下来就为您带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1...


·上海市工伤认定条件程序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危险无处不在,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有可能出现危险的意外事故,在工作中的劳动者在意外事故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上海市工伤认定条件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依据是什么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依据是什么 一、公司拆迁员工补偿的依据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一、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


·企业倒闭员工集资房可以买吗?
      企业倒闭员工集资房可以买吗? 一、企业倒闭员工集资房可以买吗 (一)集资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


·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
      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 一、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 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压你的工资是为了限制离去(转投其他公司)或作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本解决这件事情。 2、如果公司有这项规定,不是为了限制、扣押金,那法律就没有那么多的规定了...


·一、关于误工费的特点?
      一、关于误工费的特点有哪些 关于误工费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


·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一般为十级;这个需要专业人士根据情况,通过ct等等检查才能准确的来判断伤情的严重性,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