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投标的流程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程投标的流程是什么? 一、投标的前期工作
1 查询招标公告,获取招标信息
2到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
3 成立投标组织
4 投标的决策
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
1 决定投标后,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的主要内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三、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四、获得招标人投标邀请书
五、购买招标文件,精读分析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知
2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3 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和参考资料
(1)技术规范
(2)招标图纸和参考资料
4 工程量清单
六、踏勘现场、参加标前会
1勘察现场
2 核实工程量
3 招标答疑
4 获得招标人书面答复和招标补遗书
收到招标方的书面答复和招标补遗书,投标主持人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同投标组织小组工作人员进行投标策略分析,明确优劣势,确定报价尺度(高、中、低合适价位)、针对企业得分的缺项进行弥补、确定技术标应体现的组织重点、技术难点等注意的问题、分析招标人和其它投标人的情况等。分析会可以采取集中讨论或分头协商的方式。
七.编制投标文件
1.市场调查
(1) 工程专业分包的询价
(2) 材料设备的询价
(3)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负责汇总,对询价返回资料(报价文件)分别进行审查
2.编制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施工进度安排(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图、进度横道图,并明确开竣工日期,关键线路);
3)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4)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
5)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 6)冬季和雨季的施工安排;
7)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及已完工程和设备的保护措施; 8)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9)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0)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11)劳动力组织计划;
1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试验、质量检测设备配备; 13)临时用地与施工用电计划; 14)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15)合同用款估算; 16)文明施工、文物保护; 17)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3工程标价计算与确定
4确定投标策略
5 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
八、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
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 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
九、参加开标会,了解竞争对手情况
十、书面答复招标人询问,参加澄清会
十一、获得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前准备工作
十二、合同谈判
十三、交履约担保金,签订合同协议书
看完上面的干货,想必你对如何进行工程投标有个相当详细的认知了吧,上文已将工程投标的流程相当仔细地进行了描述。投标的流程和需要的文书是有法律详细规定的,如果相关流程不合法律规定,就算最终招标方和投标方达成了协议,出现问题之后他们的权益并不能得到法律保护,甚至双方都会受到行政处罚。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一套住宅几乎是付出了毕生的心血。住宅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您对于住宅工程质量的关注肯定是比较注重的。所以说,建筑单位,施工方和相关的检测单位,对于住宅工程质量在进行验收的时候,也是格外的小心谨慎。在进行验收的时候...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办法
      在我们找工作的过程中,一旦被公司录用,就会与我们的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当我们想要解除这份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解雇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是怎样过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该这么办:1、积极主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供员工不愿意自己参加社会保险法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曾经与用人单位达成书面协议,同时用人单位已...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设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介绍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其中一种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是不能完全履行时, 合同不履行方不需要承担成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未如实按期履行合同, 在逾期的时间内发生不可抗力...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在当今时代,一提到工程质量,想必您心里面都非常清楚,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是要求非常严格的。所以说各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会按照国家的要求来对建筑的质量进行工程上的验收。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来说,也需要了解一下,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1、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文)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自己的房子的装修问题十分的重视,外观什么的当然也很重视,但是最为关注的还是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一般装修工程质量是有保质期的。那么,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以...


·民生工程免于行政处罚可以吗?
      生活中,有着许许多多的民生建筑,这对我们的生活有着很多的好处,比如公园,人防工程等等,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民生工程可能也属于违章建筑,也有可能违反行政处罚法的一些规定,但是民生工程对于大众生活很重要,所以很多城市都推出了关于民生工程免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吧。 ...


·一、一年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一年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兼职随时辞职是可以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非全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