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结果一般要多长时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鉴定结果一般要多长时间

如果属工伤,则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参照下列规定办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医疗终结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医疗卫生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多长时间,一般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如果说,情节比较特殊,情况比较复杂的,有可能需要延长的,一般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天,关于工伤鉴定,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规定的关于这方面的鉴定也是很小心谨慎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双方就要根据合同上的相关条款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这一关系就暂时搁置,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也有许多的注意事项,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要求。 一、劳动合同履行...


·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
      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工人,建筑单位支付的人工费是一项重要的费用。涉及到成本利润企业会缴纳相关税费,那么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人工费包括哪些方面?下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来给您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如何征税? 施工企业人...


·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就职新单位么?
      劳动关系是调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职工有新的工作机会后,会向单位提出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到新单位就职。而有时候,职工在和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到另一家单位工作。那么,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就职新单位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


·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吗?
      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吗? 一、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吗? 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劳动合同终止后(即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销毁。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


·有了承包工程的资质,那么在承包之前,应该先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
      有了承包工程的资质,那么在承包之前,应该先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首先要清楚自己属于哪个单位,才能更准确地知道自己有什么责任、义务以及要求。只有使建设工程依法建设,才能获得最大利润。其次,工程开始之前也要准备好相关的资质证明。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供您参考...


·企业可否不执行国务院延期复工的通知?
      企业可否不执行国务院延期复工的通知?企业不可以不执行国务院延期复工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延期延期的通知,他是属于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强制性的一种法律规范性的文件,必须执行,不执行的话向有关政府举报。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注意事项1、企业不跟员工续约,企业要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乱扣费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乱扣费怎么办?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来解决。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


·个人申请工伤最长时间是多长时间能够申请
      一般60天内会出结果。在发生工伤的48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医疗科部门报告工伤情况。由单位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事故情况记录表》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简述员工受伤害的经过,目击证人签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在事故伤害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局提交工伤申请,劳动保障局在受理工...


·怀孕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
      怀孕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的办理会无法进行,因为办理社保的转移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因为办理社保的转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