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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未约定付款期限时,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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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合同纠纷中,在单纯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情况下,如没有明确约定的付款时间,且双方当事人事后不能就付款时间重新达成协议,则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欠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向债务人进行催要时开始计算。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人和购房人应签订书面的预订协议,预订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


·买房中的中介陷阱
          一、中介陷阱
    
     1、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房屋中介公...


·定金的分类
          1、订约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


·商品买卖什么情况可以七天内退货?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


·任意拍卖的原则
      任意拍卖是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任意拍卖的原则:
    (一)禁止违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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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面积的误差的规定
      开发商与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在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套内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的法律定义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是指国家允许自由流通的属于出卖人所有的物品。《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下列性质的物品,是不能成为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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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超过保修期,是否免除开发商质量担保责任
      购房户提起诉讼的时间已超过房屋保修期;但是,房屋保修期的功能和作用,在于可以在保修期内免除购房户证明房屋质量问题系开发商方面的原因所致的举证责任,但并不能免除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保证房屋质量的合同义务。经过专业机构鉴定,结论为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对此,开发商不能举证证明该质量问题...


·开放商销售时虚假宣传,能不能主张违约?
      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过分的商业吹嘘以及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范围之外的环境和公益设施进行的虚假宣传,如果未订入合同中,不应构成合同内容,但不等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因此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等规定,由出卖人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所谓“过分的商...


·签收是否视为商品质量合格
      实践中,存在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解释对此进行了规制,新规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有以下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一)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一...


·买卖合同欺诈的防范
      对于买卖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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