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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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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基于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其请求权基础是买卖合同;因此,在诉讼中,其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买卖合同的存在与成立。当事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主要通过两种途径:(1)证明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已经具备;(2)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

     买卖合同属于合同之一种,因此,合同成立要件当然适用于买卖合同成立之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通常包括:(1)存在双方或者多方缔约主体,即实际缔约人。其既可以是合同当事人本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出卖人和买受人。(2)缔约主体具有缔结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没有书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提出的据以证明买卖双方达成合意的证据比较有限。即使按照法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也应当认定为合同成立。据此,没有书面合同时,可以通过提交一方已经履行交付标的物或者给付价款的义务并为对方所接受的证据,来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1)以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4)根据《合同法》第33条之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故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5)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诸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当然也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买卖合同欺诈的防范
      对于买卖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


·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约定解除:根据《民法典》第158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562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买卖合同中有关利息的规定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利息的规定,是指买卖合同生效后,标的物所生的利息的归属。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所产生的孽息,归买受人所有。”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是指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经双方约定,必须要达到的技术等级,如国际认证标准、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或者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其他标准,出卖人出卖的物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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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交付的规定
      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的约定将购房人购买的房屋交给购房人,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二、所交付的房屋符合...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接标的物后,分若干批次付清标的物总价款或者买受人先分批支付一定的货款后出卖方开始分批供货,但在买受方收取全部货物后的余款起码还应分两次付清的买卖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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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对履行期限的要求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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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基于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其请求权基础是买卖合同;因此,在诉讼中,其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买卖合同的存在与成立。当事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主要通过两种途径:(1)证明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已经具备;(2)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 ...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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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条款是否相应的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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