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是逐渐多了起来,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人们开始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许多时候交通事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可见,同样一个案件在 2006 年 9 月份起诉和在 2007 年 3 月份起诉所得到的判决结果很可能是不一样的。提起诉讼时还要充分考虑是否有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出台,该法律或解释对我方诉讼是否有利。
二、受诉法院地的选择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简单举个例子,比如同一案件,南京市人民法院和合肥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我们尽量选择南京市人民法院,因为南京市属于江苏省,计算残疾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适用江苏省统计数据,而合肥市属于安徽省,计算标准适用安徽省统计数据,而安徽省的统计数据明显低于江苏省统计数据。
三、被告的选择技巧
首先,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告错,不可漏告,这样会增加执行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保险系数;其次,紧盯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被告,做到挑肥拣瘦。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有保险,保险额是多少都是诉讼要考虑的问题;对于那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告应想其他办法,不一定非要走诉讼程序。
四、法律适用的选择技巧
乘坐长途汽车、乘坐出租车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很多情况下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受害人有选择提起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或客运合同违约之诉的权利。选择不同的法律适用,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尤其在双方肇事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更需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不同被告的偿付能力选择适用不同的法律关系。
五、要求同命同价的技巧
如果你生活在城市,而你又是农村户口,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如果适用农村标准,那么对你是很不利的,两者之间差距很大。农村户口要求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需要做好两点:
1、起诉前充分搜集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比如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暂住证,城市内自住房购房证明等证据;
2、诉讼过程中积极与对方进行调解。令人欣慰的是,最近全国很多法院的审判实践中比较倾向于同命同价,因此,只要你能证明你在城市中已经连续生活一年以上,那么可以要求法院适用城市标准。这样,你的赔偿数额会大大提高。
总而言之,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是多种多样的,最为常见的就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一个诉讼时机,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我们要注意对于法院诉讼地的选择,在索取赔偿时,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判断,不能随意而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合理地索取自己的赔偿。



·车祸事故起诉对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车祸事故起诉对方不出庭怎么处理发生车祸之后,当事人可能会因为其中的一些问题而产生纠纷,那么此时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车祸事故起诉,但对方不出庭的情况,那么此时该怎么处理?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对方拒不签收诉讼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


·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一、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而不扣分。 闯黄灯尽管不处理,但是也尽量不要闯。 新交...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如何
      儿童的生命比一般成人的生命要脆弱得多,可是当我们在浏览新闻的时候还是会看到不少关于儿童车祸的消息,而在我们周围也会听到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消息,因此也有更多的人开始关注交通事故赔偿,那关于儿童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如何?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


·交通肇事者逃逸该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者逃逸该怎么处理? 一、交通肇事者逃逸该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者逃逸该的处理是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


·火车票退票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火车票退票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火车票是我们乘坐火车的凭证,如果我们取消行程,是可以退掉火车票的,这是基本常识。可是关于火车票退票时间的具体规定,可能很多人就有些迷糊了。这些政策铁路部门也经常调整,现在我们来给您介绍下关于火车票退票方面的最新规定。 一、关于火车票退票时间最新规...


·股东股权转让交的印花税由谁出
      股东股权转让交的印花税由谁出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


·员工再试用期需要交保险吗
      员工再试用期需要交保险吗试用期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不同依法设置,但是如果单位自行规定试用期不给职工缴纳社保,但是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内,用人单位...


·一、黄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吗?
      一、黄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吗? 黄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的。索赔的项目可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


·交通事故退休后误工费有吗?
      交通事故退休后误工费有吗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