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工作是支撑我们在这个社会活下去的手段,我们需要通过劳动来换取报酬,用以支付生活所需的各种东西及服务。但由于人口的增长,可供我们选择的工作岗位越来越少,应聘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人面临失业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打工,因为相较于国内,国外的用人需求还是较大的。但出国打工需要办理许多的手续,今天,就来给您讲讲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一、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出国打工的程序包括:

选择正规的外派劳务公司——获得出国劳工信息——报名——面试——体检——培训——考试——签订合同——缴费——办理出国手续——赴国外工作。

出国务工需要办理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国内手续主要包括:护照、签出境证明、培训证等,去部分国家和地区还要打预防针,以免患上传染病。部分国家须在批准入境前办理个人资料公证。这些手续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

而国外手续包括: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由外国雇主负责。至于费用方面,需要自己负担的费用有:体检费、适应性培训费、护照签证费、服务费(劳务经营公司将提供组织和服务管理所发生的费用,不超过你在国外工作期间合同工资的12.5%)等。

二、应该清楚的问题

想出国劳务,必须要“看准项目、签好合同,再缴费用”,具体应了解的情况有:

1、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广告是否经县外经局审核批准;

2、应查看招收出国劳务的中介公司营业执照是否有对外劳务中介的经营范围;

3、你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具有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经营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书和商务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以及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

4、了解清楚出国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及每天工作时间;

5、弄明白报酬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你,或通过中介公司转交给你,或存入你的银行户头。

三、相关费用

劳务出国前一般需交纳以下费用:

1、报名费:不得超过50元/人/次;

2、体检费:一般300元/人(有时所去国别不同则按其使馆要求的体检项目来确定收费标准),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3、护照工本费:200元/人(特快护照则按公安部门规定收取);

4、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长短一般在150到600元人民币之间,培训期至少48个课时;考试费、技能培训费、外语培训费以及劳务人员自身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等,按规定标准收取;

5、管理费:不得超过外派人员合同工资总额的25%;

6、签证费、人身保险等各项费用按规定执行。

要注意的是,管理费、履约保证金等须由签约权公司直接或委托中介公司,代为收取并开具签约权公司的收据。劳务人员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票据,并妥善保存好,作为以后索要费用的依据。

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份好的工作,既能满足自己的生存,又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好的生活。但人口的增长,使得我们工作的门槛越来越高,可供选择的岗位越来越少,竞争者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失业者选择出国寻找工作机会,我们已经从办理流程,需注意的问题,相关费用三个方面为您解答了出国劳务需要的手续。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哪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并且从...


·一、工伤认定之前的请假算是工伤假吗?
      一、工伤认定之前的请假算是工伤假吗?事故还未进行工伤认定之前,那么是不能判定为工伤的,员工在此事请假是不能算工伤假的。1、工伤,因治疗康复期间不能来上班,是需要请假的。2、工伤请假期间工资按照正常工资计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工伤期间请假需要有正规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上面...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具体含义
      如今经济全球化使企业面临国内外更加激烈的竞争,为了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推广以制造更多的社会经济效益,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企业对劳动力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雇主终止与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可避免。劳动关系终止意味着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对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具体含...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因...


·申报工伤申清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报工伤申清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职员在受伤后,若希望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并且受领工伤保险金的,需要向制定的机构上交申报工伤申清需要的材料。一般来说,只要提前的材料齐全,其请求一般都是会被受理的,只要被受理之后,对于申请者,就只需要耐心等待即可。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服务性的含义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


·工资扣个人所得税要减掉社保吗?
      工资扣个人所得税要减掉社保吗先减社保和各种需要从工资里扣除费用,再减个税5000元起征点,剩下的工资在按相应比例扣除个人所得税。个税=(工资-社保费-其他费用-5000)乘对应比例-速算扣除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条例》(200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


·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按规定应如何处理?
      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按规定应如何处理?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女性权益越来越尊重和重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制度也就越来越全面,尤其是对于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三个特殊时期的女性,在刑事处罚上甚至包括最严厉的死刑在内,都可以适用缓刑,那么,对于三期女员工劳动法一定有更完善的保护,在三期女员工合...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工伤待遇不是由股东承继,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


·公司给员工租房协议怎么写
      有的公司福利待遇好,不仅给员工提供食堂,还提供住宿的地方,而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的地方,有的时候是自己修建宿舍楼,有的则是租房子来提供给员工。那么公司给员工租房的时候该如何来写这个租房协议呢?我们带来公司给员工租房协议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一、公司给员工租房协议怎么写 根据《民法典...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每个工程都可以分成很多小的工程组成,专业化的工程分工,可以提高工程的质量标准。砌体工程就是其中一个子工程,砌体工程有着自己的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必须达到标准的要求方能通过验收,否则就得继续返工,直到符合标准为止,那么具体的砌体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